2018年4月16日,
结婚仅5天的张某、姜某夫妇
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
来到派出所请民警帮助调解。
民警在调解时发现,
这并不是一件普通的家庭矛盾纠纷……
原来,男子张某在2007年与朱某
在河南老家登记结婚,
并育有子女。
最近几年,张某和朱某
经常因为生活上的琐事发生争吵,
夫妻感情不和,
分居后基本不再联系。
2016年,张某通过朋友又新认识了姜某,
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张某告诉姜某,
自己已婚并育有子女,
并承诺将和朱某离婚后与姜某结婚。
2017年11月,张某和原配朱某
一起来到江苏某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却被工作人员告知,
因二人在2007年当年办理的结婚证系手写,
在电脑系统中调取不到结婚信息,
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并让二人回河南原籍地办理。
此后,他们一直拖着没有办。
张某告诉姜某,
“民政部门对结婚证不认可,
离婚手续没有办理成功,
以后我们在一起过日子,
不必理会朱某”。
直到2018年初,
姜某怀了张某的孩子。
张某心想,
离婚后也会和姜某在一起生活,
不如先登记结婚,
这样给姜某做产检就方便了。
姜某心生疑虑,
看到张某之前的结婚证确系手写后,
在办理结婚登记前
特意要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
查询张某的婚姻情况,
但并未查到相关信息,
姜某就没有多想,
两人于2018年4月11日正式登记结婚。
图片|视觉中国
没想到,结婚几天后,
两人因家庭矛盾闹到了派出所,
重婚的事实被发现……
检察官指出,
张某有配偶而与姜某结婚,
姜某明知张某有配偶而与其结婚,
二人的行为均涉嫌重婚罪。
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
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姜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
系自首,其犯罪情节轻微,
主观恶性较小,
且处于哺乳期,
检察官依法对其作出相关不起诉处理。
2019年2月22日,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以涉嫌重婚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
重婚如何判定?
出轨与他人同居算不算重婚?这到底应该如何判定?来看看这几个案例吧。
■ 案例1:
为达到某种目的假离婚并办理离婚手续后又与他人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
案例要旨:行为人当时假离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此时婚姻关系消灭,之后再与他人结婚的,与之结婚的人和行为人本身都不构成重婚罪。
■ 案例2:
伪造配偶签名骗取离婚登记从而与他人在他国结婚的,构成重婚罪
案例要旨:伪造配偶签名骗取离婚登记的行为属于办理假离婚手续的行为,该行为无效,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婚姻关系不因为上述行为而消灭,在此基础上再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属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再婚的行为。
■ 案例3:
协议离婚后与他人形成事实婚的构成重婚罪
案例要旨:协议离婚并不等于正式离婚,在未办理法定离婚手续的前提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
案例4:
老公出轨,外面生了私生女,并且已经亲子鉴定过。如果告他重婚罪的话,他能判刑吗?
婚内出轨或者私生子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双方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不是儿戏,
真的要慎之又慎啊!
来源|新闻晨报综合周到app(记者|佟继萍 马硕)等
首席编辑|顾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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