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新生儿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
医疗补助最高达3万元
2月26日,全省新生儿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启动会在兰举行。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良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
根据《甘肃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救助对象年龄为0-18周岁(含18周岁)的城乡患病儿童;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曾经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因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肌肉骨骼系统、呼吸系统、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等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等医疗服务。
患病儿童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依据患儿医疗费用自付情况,一次性提供3000元至3万元医疗补助金。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儿童发生下列医疗费用可获得补助: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省卫生健康委确定,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定西市人民医院、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武威市人民医院等13家医疗保健机构为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与患儿医疗费用补助相关的事务性工作。省妇幼保健院为项目管理机构,承担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兰州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田小东)
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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