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杭州交通91.8综合发布
来源:萧山交警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请注意!
二轮电动车备案登记只剩最后一个月啦!!! |
自杭州启动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以来
不少车主已经纷纷前来办理了
但仍然有部分车主
尚未备案登记!
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以下简称“新国标”)
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从2019年4月15日起二轮电动自行车:
1、列入《公告》的,应经注册登记(即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可以长期开)。不上牌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
2、未列入《公告》的,应经备案登记(即上个临时的备案牌,还可以开3年,到2021年12月31日也不能上路了)。未备案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即超标了),按机动车认定处罚。
也就是说,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有汽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则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八妹划重点:
2019年4月15日起,
“超标电动车”不备案登记,依法罚款、拘留或扣12分!
那是妥妥的。
再说一次
备案登记就是这个月,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还没备案登记的车主,
赶紧行动起来!
还有不明白,
八妹帮你整理
▼▼▼
1备案登记所需材料
文件规定,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申请备案登记。车辆合法来源凭证一般指购车发票。
如资料不全,可现场交验车辆并签署《备案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办理,拍摄存档。
2备案登记点
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可到以下备案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各交警中队及各公安派出所。(扫二维码)
3我的车已经上过牌了,还要备案吗?
答:不用。
之前已经在交警车管部门注册登记并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无需再次备案。另符合旧标、已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后,不受3年使用期限的限制。
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使用期间,
车辆驾驶人上路行驶应当
戴安全头盔
不得载人
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文明安全行车。
最后再说一句
二轮电动车备案登记只剩最后一个月啦!!!
抓紧抓紧!!
赶紧去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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