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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组团闯红灯
大货车违法违规撞限高杆
轿车超速行驶
2月25日至27日
大连交警支队先后接到群众检举
接到警情后
交警部门迅速责成相关辖区大队
摸排情况、调取视频、全面取证
并于2月28日
按照规定分别对
三起恶意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黄某高速无证驾驶超速
共罚款2250元拘留15天
2月25日12时08分,
黄某驾驶辽B17XXX从皮口西收费站进入皮长高速,
经一段距离超速行驶后,
于12时21分把自己超速视频上传到炮台车友俱乐部群,
随后在12时46分从松木岛站驶出皮长高速。
高速六大队通过卡口比对,确定黄某为视频中的驾驶人,并通过电话联系黄某立即到高速六大队接受处理。调查中,黄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19条之规定,高速六大队对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90条之规定,对黄某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超速20%至50%),行驶时使用手机拍摄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元。
处罚结果
三项叠加,
黄某被一次性罚款2250元,
行政拘留15日。
5台大货车违法违规撞限高杆
分别被记3分罚款200元
2月27日
在甘井子锦双桥,5台大货违反禁令违规撞限高杆。接到警情后,甘井子大队立即组织专人进行排查。事发当天,领头撞限高杆车辆为顾某驾驶的辽BN9XXX,其余4台车分别为蔡某驾驶的辽BN0XXX、刘某驾驶的辽BN7XXX、孟某驾驶的辽BL3XXX和张某驾驶的辽BJ6XXX。
甘井子大队于2月28日上午,对上述5名驾驶员进行了传唤询问,5名驾驶人对2月27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按照规定,甘井子大队对5名驾驶人分别作出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蔡某驾驶的辽BN0XXX和刘某驾驶的辽BN7XXX因私自改变车辆外型也作出相应处罚。
28日下午,
甘井子大队
对上述车辆单位安全主管及驾驶员进行约谈,
严肃批评了5名驾驶员的恶意违法行为,
向涉事的4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5名驾驶人当场写了交通安全文明承诺书,
并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
2台大货车恶意闯红灯
分别罚款900元记9分
在金州交警大队接到支队“组团闯红灯,太吓人”的警情通报后,金州大队经监控核查比对,确定闯红灯的两台大货车分别是辽BN9XXX和辽B70XXX。
金州大队将两台大货车车主传唤接受调查,经排查,确定这两台大货车实际所有人为谭某。2月27日下午,谭某将这两台大货车开到金州大队指定地点,民警发现这两台大货车均有加高改型现象,并当场责成车主立即将车辆恢复原样。随后,金州大队将车主谭某和两名驾驶人宫某、吕某带到大队进行询问,两名驾驶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意接受处罚。
处罚结果
2月28日,
车主谭某将改型大货车恢复原貌后,
金州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宫某、吕某闯红灯、
逆行、改型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分别处以罚款900元、
一次记9分,
两人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并写了保证书。
来源:大连交警、大连广播电视台
编辑:大驰
美编:昉
校对:秦臻
责编: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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