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套取国家扶持资金……这样的“假合作社”“空壳合作社”将被严查。
农业农村部刚刚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各省份全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合作社发展迅速,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合作社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的问题,有不少合作社有其名无其实,沦为“空壳社”,给合作社整体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以下六类将被清理整治:
(一)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
(二)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
(三)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
(四)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
(五)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
(六)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等。
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4—6月底开展全面排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全面排查,对有问题的合作社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牵头统计汇总排查清理情况,形成报告,于6月底前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9年7—10月底开展清理整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督促各县(市、区)组织开展问题查处和分类处置。根据整顿整改情况,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清理整顿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各业务领域清理整顿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统计表》,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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