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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道歉自称当初烧坏脑子!前TVB花旦败诉两年终于履行判决

作者:TVB剧透社 来源:TVB剧透社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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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本文首发于港剧剧透社公众号tvbj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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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TVB力捧花旦叶璇,虽然已经离巢多年,但转战内地发展的她一样风生水起,备受外界关注。近年,她的感情生活愈加高调,令她的人气及关注度更加高企不下。



早在2015年,叶璇与男友小默先生对男方旧爱吕梅提起控告,声称控诉吕梅诽谤。这场名誉权之争,近年来受到网民的高度关注,在网上也引发激烈议论。事缘是,当时有一位自称小默旧爱的吕小姐发表了一篇《珍爱生命,远离渣男》的文章,文中明确指责小默先生一脚踏几船。



当时在网上被网友疯传,导致事件发酵引发高度关注,事件惊动叶璇和男友小默先生,二人均在微博上发声,痛斥吕梅造谣。叶璇更毫不忌讳自己的公众人物身份,公开用「妖女」、「道德败坏」、「寄生虫」及「小贱人」等言辞来回击吕梅。之后,仍然感到不解气,还将吕梅告上法院。



不过大家都知道,上海法院最终是裁定了叶璇败诉,法官指她用实名微博留言贬低及侮辱吕小姐的人格,对吕小姐名誉造成极大影响。


加上叶璇作为知名艺人,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判定其该行为不合理,裁定叶璇需要对被告吕小姐造成名誉权侵害作出以下赔偿:自判决生效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吕小姐赔礼道歉;向吕小姐赔偿精神损害金2000元人民币,向吕小姐赔偿律师费4000元。



不过,对于法院的裁判,叶璇并不服,并一度置之不理,以为可以逃过法律的惩罚。但自古就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了,法院绝对不会因为叶璇的公众人物身份而对其放宽处置。


裁决生效后,叶璇并没有删除对吕梅的相关微博信息,更没有履行公开道歉、赔偿等义务责任,最终吕梅于2018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亦同时依法向叶璇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了她出入境、购买房产、乘坐飞机、火车等等一切人民本可以享受的基本权利。



即使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但叶璇当时仍然不当一回事,并公开回复称自己「没听说过这样的限制」。相信各位网民也曾为叶璇捏一把汗,毕竟被限制了以上种种权限,对生活的影响极大。



虽然僵持了这么久,但事情去到今天,终于又有了新进展。据港媒最新消息指,吕梅于今日中午在微博晒出了照片,相中正是叶璇的道歉信。


据悉,叶璇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已经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道歉,并表示接受法院的处罚,除了交了罚款8万元人民币外,还发表了道歉信,信上更直指自己当初真是脑子坏掉了。似乎感受到被限制消费后的叶璇,明白到事件的眼中,认错态度180度大转,又坦言自己会面对法律的审判,指对此事感到特别后悔。



另外,又有港媒消息指,其实叶璇早已经和小默先生分手,断绝来往,不过有网民翻出叶璇过去半年的微博,有晒出钻戒的照片,大部分网民仍然坚信二人还在交往。不过事实如何,未经当事人证实,我们也无从稽考。


不管如何,事情总算告一段落了,这件事也希望各位实名网民注意网上言论,要学会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但愿时过境迁,叶璇可以好好生活,早日与真命天子踏入人生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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