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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下午从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从2月26日起至3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霹雳行动”。
在行动期间,全区共查处酒驾醉驾毒驾4201起,其中饮酒驾驶3966起,醉驾176起,毒驾59起。
5天内接连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从2月19日到23日短短5天时间里,广西接连发生4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自治区公安厅通报:
●2月19日凌晨5点15分,一辆桂LN×××1号牌的小轿车,行驶至百色市平果县平新街与迎宾大道路口时,碰撞道路隔离绿化带并起火燃烧,造成5人死亡。
(监控视频截图)
●2月20日19点12分,白某驾驶一辆晋B9×××9大型客车,行驶至桂三高速桂林市临桂区合作村隧道路段处时,与隧道墙发生碰撞,造成车上4名乘客当场死亡。
●2月22日18点38分,一辆桂RH×××8面包车(核载8人,实载4人)行驶至南梧二级公路桂平市马皮乡坡底路段,与一辆桂AP×××1大货车(核载17.6吨,实载45.6吨)发生碰撞后,面包车起火燃烧,造成面包车上4人死亡。
●2月23日7点33分,黄某驾驶粤SI×××9小型普通客车(搭载2人)由广东东莞开往广西平果,行驶至南宁市武鸣区省道S514线20km+300m处,与胡某驾驶的川M0×××1(临时号牌)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3人死亡。
而2018年至今,柳州市已有26位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被“终生禁驾”。为提高社会交通违法震慑力,柳州交警根据“霹雳行动”要求,对这些人员进行曝光。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行之有方,且驾且珍惜。柳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平安相伴,抵制交通违法从自己做起。
目前,柳州交警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安排,在全市开展严厉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霹雳行动”,高密度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依法守规,共筑平安畅通交通环境。
如果小伙伴们
在路上发现了交通违法行为,
可以通过拨打122电话等途径举报。
来源:柳州交警、930老友记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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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对: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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