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子没法过了,我们离婚吧!”
“现在就去民政局办离婚证!”
当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
就会上演这样悲伤的一幕
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
(一股伤感的气息涌上心头……)
3月5日
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从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的法官手中
接过盖有法院公章的《离婚证明书》
标志着泸州市首张
“法院版离婚证”诞生
这份只记载当事人身份信息、
生效法律文书案号、
类型及生效时间的证明
法律效力等同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
但不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和其他案件情况
既便于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又利于当事人保存
据承办法官介绍,经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凭有效证件及生效判决书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出具《离婚证明书》。
当事人日后办理户口迁移、银行贷款、出国签证、再婚登记等时,不需向相关单位提供判决书,只需提供《离婚证明书》即可。
目前
我国夫妻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夫妻双方到民政局登记
领取《离婚证》
一种是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
由法院发出调解书或判决书
经审理认定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没有《离婚证》,只能使用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来证明离婚的事实。在该类裁判文书中,均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个人隐私内容。这些个人隐私会在当事人办理其他事宜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时暴露出来,使当事人感到尴尬和不便。《离婚证明书》的出现,使得案件中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不愿公开的内容不会在证明书中公之于众。
最后,爱泸哥想说
两个人组成一个大家庭
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实属不易
且行且珍惜吧~
识别图中二维码
观看更多精彩内容
▼
赵丽 刘畅 川江号记者 方霞 曾臻
责编 汤颂 刘笃梅 编辑 袁茹莉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泸州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泸州新闻网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