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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会发彩票,一员工真中奖了,608万!公司要平分?情节太戏剧…

作者:半岛晨报 来源:半岛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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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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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年会上发给员工彩票中了巨奖,

但是公司要平分,合理吗?”


最近,浙江宁波的一则帖子

引起许多人关注。 




据网友描述,3月2日,在宁波某公司的年会上,公司给员工发彩票,结果一位员工的彩票竟然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608万元。但是,公司得知该员工中奖后要求把这张彩票拿回去,并将奖金平分给所有参加年会的人。


对于公司的要求,该员工并不答应,为此,双方还闹进了派出所。


△朋友圈截图(号码显示是01 10 14 15 18 31+13)

△浙江福彩网显示的中奖号码(也是01 10 14 15 18 31+13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该公司确实买了500多张彩票,本想年会时热闹热闹,烘托一下气氛。

戏剧的是,彩票发放到员工手上的时候,中奖号码其实已经公布了。

发彩票前,公司老总还交待财务人员核对彩票是否中奖,确认没中奖后再下发,可能财务没有核对清楚就发放了。

该公司一位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年会上确实发放过彩票,也确实有一名员工中了大奖。但是,该负责人否认了公司要收回奖金这一说法。

 另据记者了解,最初在网上发帖求助的网友,是中奖当事人的朋友兼同事,目前该人的手机号码已经是空号。


小编从鄞州区公安部门了解到,

属地派出所确实处理过这起纠纷。

“据当事人说,这张彩票的开奖日期为2月28日,而公司发放的日期为3月2日。也就是公司在发放彩票的时候已经开奖了。”鄞州区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因为这是一起民事纠纷,我们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呢?

对此,宁波市司法局

法援专职律师唐才宗表示

“公司在年会上将彩票赠送给员工个人,公司和员工成立赠与合同,应当解释为公司将彩票对应的权利赠与了员工,因此自员工领取彩票时起,权利已经转移。虽然赠送彩票时彩票的中奖号码已经确定,只是公司并不知情,而合同法并未规定这种情况公司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因此,如果公司高管要求取回彩票,或与所有参加年会者平分,这种要求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来源:综合民生e点通、宁波晚报

编辑:刘晓霞  校对: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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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员工接下来是不是要换工作了?

点个“好看”沾点好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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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 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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