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0日凌晨1时45分,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值班室接黄平南收费电话报警称:“一辆小型轿车从收费站闯关后驶离收费站,被收费员拦停后车辆停放在在收费站出口广场,驾驶员情绪激动,请出警处置“。
04时38分,王某老公到达现场,民警告知其老婆王某所犯事实后,现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作出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王某驾驶证。
法律常识: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如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的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会处以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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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铭莹
网络编辑:张 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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