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 观察者网 阮佳琪
据香港明报13日报道,原俏江南董事长、台湾艺人大S的婆婆张兰,日前因藐视法庭,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一年。
对此,张兰律师回应称,媒体刊发的报道中存在诸多不实信息,目前,该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上诉法庭尚未就该案作出最终裁决。
据香港媒体报道,张兰在2015年出售俏江南股份时,先后向原告及法院瞒报资产,且事后毫无悔意,再加上判决当日未出庭,行为被认定构成藐视法庭,香港法院已下令将其拘捕和送交监狱。
这次案件源自,张兰于2013年12月以逾2.86亿美元,向投资公司CVC(CVC Capital Partners)出售俏江南82.7%股权引发纠纷,至2015年2月,CVC与张兰闹翻后寻求仲裁并获颁禁制令,禁止张兰转移在港总值逾5178.4万美元的资产。同时香港法院也要求,张兰需向CVC披露旗下每一项价值逾50万元资产的清单。
不过,张兰只曾于2015年3月披露拥有121.8万美元存款、若干北京物业及拥有两辆汽车。CVC不满再度追究,质疑张兰有违法庭颁令并出售资产,甚至未有全面披露资产清单。法官在去年3月已判令张兰藐视法庭,并于2018年7月27日举行聆讯进一步判罚。
法官指出,张兰曾透过代表律师于今年2月份致信高院,不会就判罚作任何呈请,其后再于2月28日表明,未收到张兰指示提交呈请或反对高院颁令,法院也一再向张兰的代表律师书面提醒其行为已构成藐视法庭罪,务必出庭,但直到3月5日张兰仍未出现。
考虑到张兰已被判资产冻结令,加上原告CVC意图追讨收购俏江南总值逾2.86亿美元款项,张兰又没有意图作出补救或道歉,也没有任何良好理由去解释为何未能出庭,甚至持续蓄意违令拒绝交代资产清单,因此被判实时监禁。
对此,张兰的律师发表声明称,针对CVC的不实指控,张兰女士聘请香港著名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出庭抗辩。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于2018年3月14日作出一审裁决,驳回CVC 4项不实指控,仅保留其1项指控。
声明还表示,目前媒体刊发的报道中存在诸多不实信息,已经对张兰女士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张兰女士保留针对不实报道,追究相关人员人之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下为律师声明全文:
今日,有媒体刊发了题为《大S 婆婆张兰藐视法庭被判监禁1 年法官下令拘捕》的文章,引发众多媒体转载和公众关注。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真实情况,张兰女士现授权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陈若剑管理合伙人和庞文爱律师发表本律师声明。
一、2017年3月15日,CVC 通过其控制的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TED 和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以下合称“CVC”)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提起诉讼,对张兰女士提出5项藐视法庭指控。针对CVC的不实指控,张兰女士聘请香港著名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出庭抗辩。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于2018年3月14日作出一审裁决,驳回CVC 4项不实指控,仅保留其1项指控。
二、针对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之裁决,张兰女士已经于2018年4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上诉法庭尚未就该案作出最终裁决。张兰女士将会向上诉法庭提交新证据,以推翻CVC的该项不实指控,相信上诉法庭将依据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三、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媒体及作者均应秉承对法律及事实的尊重与敬畏之心,为广大读者提供专业报道和真实资讯,并请社会各界人士对相关报道予以甄别。目前媒体刊发的报道中存在诸多不实信息,已经对张兰女士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张兰女士保留针对不实报道,追究相关人员人之法律责任的权利。
张兰女士特此向一直给予其关注与支持的广大媒体和朋友致以真诚感谢!
特此声明!
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
陈若剑合伙人/ 庞文爱律师
二O 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张兰为内地餐饮连锁俏江南创始人。2000年,张兰转卖名下的三家酒楼,拿出6000万创办俏江南,随后大获成功。
自2012年以来,陷移民、收购、资产冻结、欠债多重风波的张兰,引发争议不断。最终俏江南也被CVC入主成为最大股东,张兰失去控制权。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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