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河北省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市第一中学语文教研组长尤立增感慨:“继医生之后,教师也成了‘弱势群体’,教师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损害,教师的人身安全经常得不到保障。”
有人问,教师不就是在学校上课吗,危险在哪儿?别不信,小编给你设置几道情境题,看你能不能顺利安全过关——
第一题:您的学生在课上由于拒绝完成学习任务,您批评了他。结果却被家长诬陷您辱骂、殴打学生。您以后还会批评学生吗?
第二题:您发现学生在课上玩手机后没收,结果学生一气之下冲出教室翻护栏坠地受伤。事后,学生家长对您进行追责,并将学校告上法庭。您以后还会没收学生手机吗?
第三题:您的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由于和其他学生追逐打闹不慎受伤。事后,学生家长向学校索赔,您以后还会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吗?
第四题:您的学生深夜想出去见网友,结果从宿舍口二楼翻越时坠下,造成了骨折。事后,学生家长向学校索赔,要不要赔?
会?不会?要?不要?确实很难判断和抉择。
其实,这些假设的故事情境,都是真实存在的案例,学校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埋下“校闹”的种子。
“校闹”让老师们真的很委屈
——跑偏了、变味了的维权
@小欧老师很委屈:
“去年班上有两个孩子吵架动手受了伤,我得知后赶紧送到医院。没想到两家家长到医院后,劈头盖脸一顿骂,第二天还带着一群亲戚到学校让校长处分我。唉,只要在学校发生事故就都是老师的责任。”
由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引发的家长在校园聚众闹事,其实就是“校闹”。
引发“校闹”的原因很多,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是最主要的原因。无论是在高校,还是在中小学,无论是由于学生个人原因发生意外,还是在校外因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家长都认为学校有责任,要求学校赔偿,并往往采取聚众闹事等方式,期待获得更多的经济赔偿。
各地还发生过因校园建设、拆迁,校企陷入商业纠纷等问题引发的“校闹”。当事人往往抓住学校担心事态扩大,影响稳定的心态,将学校作为引发社会关注的聚焦点,以期获得最大利益。
现实中,“校闹”经常伴有围堵校门、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纠缠学校负责人、占据办公教学场所等非法过激行为,往往持续较长时间。一些事件中,还存在利用网络、媒体歪曲事实、造谣生事的情况,给学校造成沉重压力。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曾在一次会议中明确表示,“校闹”行为的实质是个别人为谋求个体私利,以迫使学校接受不正当要求为目的,以非法治方式,干扰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侵害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样的维权,不仅跑偏了,而且变味了。
出了事故,不是还有保险吗?
——缺乏赔偿标准和渠道,收效甚微
@替校长心塞的小刘老师:
“楼上小欧老师那还不算严重,我们学校前年有个学生打篮球时摔到地上,腿骨折了,家长直接住到了校长办公室不走了,说要赔偿60万,简直是天价啊!家长为啥出了事只找学校,不找保险公司呢?”
学生出了安全事故,不是还有保险吗?为啥一部分家长要以“闹”作为筹码与学校博弈,索要高额赔偿?
相信大家都知道“学生平安保险”,这个由学校统一购买的保险,投保率几乎达到100%。庞大的分母曾经成为各大保险公司争抢的“唐僧肉”。然而,学生群体好动易出事,高赔付率稀释了分母上的利润,“学平险”被许多保险公司打入冷宫。对于家长而言,“拒赔多”“理赔难”的事实让50元的保险失去了“兜底”功能,很难发挥经济补偿作用,“唐僧肉”变成了鸡肋。
“不买吧,担心。买吧,又没啥用。”这是家长们的普遍心声。“我也经历过孩子受伤出险后报销的经历。因为手续繁杂、需要多次往返、钱数又不大等原因,最后不了了之。”有家长说,“这样的经历让我对‘学平险’不敢抱太大希望,只好另外给孩子买了一份商业保险。”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学平险”缺乏赔偿标准和便捷、统一的赔偿渠道,单纯花钱买平安,形成了相互博弈的局面。由于赔偿一般由学校支付,标准和渠道均未统一,就容易形成“多闹多赔、少闹少赔、不闹不赔”的状况。同时,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学生保险机制和赔付办法,现有渠道的赔偿额度难以达到预期。
“多闹多赔、少闹少赔”,这种现象亟待解决
——缺专门法、缺第三方调解机制
@小张老师在线求法援:
“你俩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好歹是在校内,我们学校放暑假的时候,有个学生出去野泳,不小心出了事,家长找上了学校说要告我们。我们安全教育也做了,但学生总有不听的。家长的心情能理解,可是这责任咋全在我们身上了,法律也没明文规定,真是有理说不清。”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交通大学副校长张玉清梳理发现,当前我国涉及校园安全预防与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散见于《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立法体系不完善,尚未制定系统全面的国家校园安全法,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尚未明晰,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和纠纷解决的法治化程度不高。
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长曹永鸣表示,从实际情况来看,现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也并没有相关具体问题的解决细则,家长和学校纠纷引发的矛盾导致“校闹”问题频频出现且不断升温。
而《侵权责任法》虽然对学校侵权责任做了规定,但比较原则性。实践中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行政干预、社会认识,自觉或不自觉地,都倾向于加大学校责任,甚至即使明知依据法律规定学校并无责任,比如校外也要学校赔偿,无形之中给“校闹”的形成提供了理由。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表示,当前对于何为校园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故内涵和外延,一直没有明确界定,这导致校园里发生任何事故,都会被认为属于校园安全事故,这对于查明事故原因,追究法律责任非常不利。
“校闹”泛滥还有一种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调解机制。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缺乏第三方调解机制,而当事人又不愿意选择诉讼途径,使得学校在处理事故中,要直接面对学生家长,难以形成有效的处理机制。“校闹”成为向学校施压,成本很低但效果明显的机制。
根治“校闹”,代表委员怎么看
根据2018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我国中小学生伤害事故的比例约为5.5%。校园安全无小事,学生的生命安全更是学校和家庭的底线。但“校闹”的存在,让学校成了惊弓之鸟,“有理也说不清”。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北海幼儿园园长柳茹表示,花样翻新的“校闹”让学校谈虎色变、如履薄冰。一些学校为了免责,纷纷采取取消长跑、取消体育课等“下下策”,甚至连课间休息时间也把学生“囚禁”在教室里。
“校闹”不仅扰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甚至威胁到了教师的生命权、人格权。尤立增表示,“学闹”“校闹”诸多伤师事件,让教师战战兢兢,必要的惩戒不敢实施,合理的活动不敢组织。试想,如果连最基本的人格权、生命权都不能保证,教师怎会全身心地传道授业?
别慌,有教育部为咱学校、教师撑腰!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其中有一条就是专治“校闹”的——探索依法治理“校闹”机制,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学校依法办学法律服务与保障体制。
除了这,今年两会期间,还有不少政协委员为校园安全发声:
为校园安全建立体防护网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交通大学副校长张玉清:
通过制定国家《校园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建立校园安全相关标准,厘清关乎校园安全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个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使校园伤害事故处置有法可依。同时,建立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办学的后顾之忧,共同致力于校园安全的维护和事故处理,维护学校和教师应有的尊严。
利用保险机制,分散风险,减轻学校经济赔偿负担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
通过政策引导保险扩大校责险的保障范围,开发运动伤害、食品安全等与校方责任相关的产品。规范保险出资模式,努力拓展保费来源,提高校责险的承保面和保障金额,以商业模式有效化解社会治理中的难题。
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家庭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院长杜惠平:
校园安全重在预防,要将安全教育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理论知识,并依据实际情况定期举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实践公开课,使中小学生掌握必备的安全教育理论知识,学到不可或缺的安全实践技能。
还有,家长在安全教育中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要运用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教育孩子,引导孩子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来源丨综合整理自《中国教育报》记者:刘博智、焦以璇;教育部网站;央广网;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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