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最新一批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柳州市通报3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 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原大队长韦香充当涉毒、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韦香利用其担任柳江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便利,为涉毒制毒案件犯罪嫌疑人免于刑事处罚提供帮助,从中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韦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韦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原副大队长刘志冠充当涉毒、涉黑人员“保护伞”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刘志冠利用其担任柳江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便利,为涉毒案件犯罪嫌疑人免于刑事处罚提供帮助;为吸毒人员免于强制戒毒充当说客,从中非法收受财物数额较大,刘志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刘志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原民警蓝乙翔充当涉毒、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蓝乙翔利用职务便利,为涉嫌制造和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提供帮助,从中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蓝乙翔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蓝乙翔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宾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黄金伟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来宾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黄金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宾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黄宗兴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来宾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黄宗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主任覃延昌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梧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覃延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梧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梧州:从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立案23件处分12人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梧州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从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全市共排查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67条,立案查处23件,其中处级2件,科级及科级以下4件,其他人员9件,村“两委”成员或村党员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
同步发力。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开通举报专区专栏;向全社会公开刊发《致全市党员干部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结合开展的“三讲三督三保障”活动,组织干部在开展扶贫帮扶过程中,一并向群众宣传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由市、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抽调73名纪检干部参与,成立21个工作组深入7个县(市、区)、26个乡镇、52个村连续蹲点调研,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共收集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8条。做好问题线索登记工作,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落实专人管理,及时处置、及时跟进,确保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
联动出击。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列入市委巡察工作重点,对137个村(社区)开展机动式巡察,重点挖掘农村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巡察中先后发现在蒙山县文圩镇道义村荔浦果农被当地村霸敲诈勒索以及万秀区夏郢镇思安村广西储鑫矿业公司被村干部索要“赞助费”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件。充分发挥覆盖全市各村(社区)的基层廉洁工作站作用,依托各工作站廉洁监督员,以及工作站微信公众号监督举报平台,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共收集问题线索15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市农委、住建、扶贫等行政职能部门,在所监管的行业中开展大走访活动,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认真会商,不放过任何线索,市公安、检察、法院并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再次梳理排查,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落实线索排摸月报制度。截至2月底,共收到相关单位或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29件。
督查督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扶贫领域腐败、基层“拍蝇” 等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结合起来,强化督查督办。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全部进行挂牌督办,落实专人跟进,先后查处了市检察院副处级干部肖某某、万秀区城东派出所教导员周某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岑溪市归义镇大冲村支书强行拦路收“开路钱”问题,万秀区夏郢镇思安村村委向企业索要“赞助费”问题等。同时建立了通报警示机制,定期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党内通报或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贺州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 八步区信都镇福桥村党支部书记莫中生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莫中生担任福桥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仍以其母亲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骗取补贴款17900元。2018年9月,莫中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莫兴林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莫兴林分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该镇3户农户在已经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款的情况下,经再次申请后重复获得补贴款。2018年10月,莫兴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东兰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 隘洞镇龙平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韦建水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至2017年,韦建水作为龙平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副理事长,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按互助金借款程序发放借款,构成工作失职错误。2018年8月,韦建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东兰镇板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莫树海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5年8月,莫树海作为板逢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理事长,在未经理事会和监事会讨论的情况下,擅自挪用扶贫互助资金2万元长达21个月,构成挪用公款的违纪错误。2018年7月,莫树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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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柳州市纪委监委、梧州市纪委监委、贺州市纪委监委、来宾市纪委监委、东兰县纪委监委
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覃鸿图
值班主任:蒋晓伶
值班总编:刘化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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