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中午,西安交警灞桥大队民警在辖区灞瑞一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一辆车牌号为陕AB56**的小型轿车骑压双黄线停放于道路中央,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打算对其进行拖移。期间民警发现,该车前车牌材质、颜色异样。
通过进一步检查,所谓的“陕AB56**”竟然是一块泡沫板,固定泡沫板的是两个小号纸夹,真实的车牌陕AM3W**被遮挡在它的下边,车辆后牌也是陕AM3W**。就在民警等待拖车的时候,一位自称是该车车主亲属的男性拿来了车钥匙。在车辆后备箱,民警不但找到了另一块写有“陕AB56**”的泡沫板“车牌”,同时还找到了写有“陕A4D8**”的两块泡沫板“车牌”,以及两张写有“陕AU6M**”的深灰色塑料纸。
随后车主张某到场承认伪造车牌,而原因却让人哭笑不得。为了进出小区停车场免费停放车辆,张某通过观察进出小区停车场车辆号牌,后在网络购买了两套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张某称,深灰色“塑料纸”系亲友车位悬挂标示。民警现场对车辆进行了暂扣。
经过进一步调查及取证,3月2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西安交警灞桥大队依法对陕AM3W**号车主张某做出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的处罚。张某违规停放机动车,属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为,已被记3分,罚款200元。
民警提示,伪造机动车号牌行为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总重扰乱了交通管理秩序,切勿贪图私利,铤而走险。针对张某网络购买伪造机动车号牌的来源,民警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
来源:陕西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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