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现行有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进行了清理。
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取消73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现予以公布。
取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目录
更多要闻
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中国政府网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