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6——
为促进我市农业春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空气质量,经钦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钦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拟实施火箭人工增雨作业。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人工增雨作业起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根据天气条件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择机实施增雨作业。
二、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区域:钦州市(含灵山、浦北)辖区范围内。
三、注意事项:实施火箭人工增雨作业,使用WR-98型人工增雨火箭弹,作业区域可能出现火箭弹未爆炸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置未爆炸火箭弹可能发生爆炸从而引发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因此,群众若发现或捡到故障弹(弹骸),请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或钦州市气象局。
在外面看到下面此物弹骸
请大家不要惊慌
请不要自行脑补
发射视频
大家所发现或者捡到故障弹(弹骸)
请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或者钦州气象局
电话:0777-28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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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钦州市气象局
▍责编:东风小岳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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