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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黔东南人遇到这些请马上举报,最高奖励三万元!(内附举报电话和邮箱)

作者:掌上黔东南 来源:掌上黔东南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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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掌握涉黑涉恶线索怎么办?

目睹黑恶势力作案怎么办?

受到黑恶犯罪侵害怎么办?



面对违法犯罪保持沉默等于纵容犯罪!

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勇敢站出来

对黑恶势力说不!


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我州取得了哪些战果?

哪些情况属于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

举报奖励办法是哪些?

如何举报?

请往下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取得阶段性战果

全州各级政法机关紧盯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惩快惩。截至2019年2月底,全州公安机关共立涉黑案件4件71人,立涉恶团伙案件27件288人;立案侦办涉恶犯罪案件396件,刑事拘留879人。全州检察机关共审查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9件223人,依法作出批捕决定166人;审查起诉黑恶犯罪案件35件306人,依法提起公诉18件168人。全州审判机关一审判决涉黑案件8件88人,一审判决涉恶案件5件33人;二审判决涉黑案件2件35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部门始终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截至2019年2月底,全州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13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件18人;立案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6件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件6人。

截至2019年2月底,全州整治“村霸”问题23个;打击处理涉黑涉恶村“两委”人员14人;筛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46个,作组织调整村“两委”人员170人;通过对村“两委”人员进行资格联审,作组织调整40人,对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黔东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一、举报须明确举报对象、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符合下列条件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举报内容是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关键线索或直接证据,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案件性质特别严重或有特别重大影响,法院以黑恶案件进行判决的,予以2万至3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举报内容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重要线索或部分证据,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案件性质严重或有重大影响,法院以黑恶案件进行判决的,予以1万至2万元人民币奖励;

(三)举报内容是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案件的相关线索或者相关证据,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法院以黑恶案件进行判决的,予以0.5万至1万元人民币奖励;

(四)举报国家公职人员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及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予以1万至3万元人民币奖励;

(五)举报政法机关发布的黑恶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藏匿处所,经查证属实的,每抓获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奖励人民币0.5万至2万元;

(六)黔东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其他举报线索,提请黔东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核奖励。

二、不予奖励情形

(一)政法机关、纪委监察委在案件侦办中先于举报人发现但尚未被查处的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事实及线索,或者犯罪嫌疑人先于举报人已交代但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及线索;

(二)举报人与被举报对象相互勾结、合伙骗取奖励资金及其他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

(三)举报线索无法查证核实的;

(四)因匿名举报,无法核实其真实身份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按照相关规定不应予以奖励的;

(七)对恶意举报、诽谤他人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打击处理;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不应予以奖励的。


群众举报方式


请大家共同参与

积极举报涉黑恶线索

扫黑除恶·黔东南在行动!


州媒体中心记者:杨光莉


责任编辑:龙   睿

网络编辑:李信帜


(转载请保留水印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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