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日前公布,其中第二十条: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这条新规迅速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一时间,“还好我毕业得早”“怀念我们吃过的零食”“还校园净土,还学生健康”等声音不绝于网络。记者随机走访了城区几所中小学校,对校内小卖部的现状进行了了解。
校内小卖部多存在于寄宿学校
3月28日下午2:50,记者来到红花岗区一所初中,这时正是下课时间,位于校园右侧的小卖部门庭若市,学生们挨挨挤挤,购买饮料和零食。
记者在现场看到,琳琅满目、井然有序的小卖部柜台里,商品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食品饮料类,包括面包、饼干、奶片、果冻、巧克力以及各种饮料、矿泉水等;二是文具运动类,包括纸、笔、圆规等,各类学习辅助用具一应俱全,还有跳绳等运动器材;三是生活用品类,包括餐巾纸、卫生巾、洗衣粉、洗涤剂等等。
因为当天骤然升温,在课间休息10分钟赶到小卖部的同学们大多在购买饮料或是矿泉水,一个满头大汗的男同学,迫不急待地拧开一瓶矿泉水,“咕咚咚……”几大口灌下去,长舒了一口气。旁边,有几个同学在吃面包和饼干补充体力。听说要取消小卖部,多数学生表示茫然和反对,纷纷问道:“我们在学校寄宿,除了周末,平时出不了学校,以后我们在学校要买东西怎么办?到哪里去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和这所学校一样,我市校内小卖部多存在于寄宿学校,小学或幼儿园均没有设置小卖部。而从现场采访的情况来看,学生们对于校内小卖部的认可度很高。随着年级段增长,学生在小卖部的人均消费金额也在增长,其中寄宿生的消费金额超过走读生。
“取消”有争议 管理需跟上
记者随即咨询了教育主管部门,据称,就《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市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措施,将等待省教育厅做出安排。
而对于“取消校内小卖部”,记者听到的各方意见不一。有家长认为:“关得好!让娃儿少吃零食、垃圾食品,对身体健康有利,也利于养成好习惯。”有老师则表示,“中小学生处于生长发育期,能量补给很重要。如果校内的取消了,校门口的摊点、小卖部那不跟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食品安全更加无法保证了吧?”
某寄宿制学校管理后勤的副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的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总是需要购买一些物品的,比如文具、洗漱用品等。如果没有小卖部,学生去校外买,学校就不能做到完全封闭,同时,孩子们外出也会增加安全隐患。《规定》里也提出了,如果确有需要设置的,要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这就要求加强审批控制,加强对经营场所的管理。希望堵疏结合,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和曾经“校园周边若干距离内不得经营食品摊”等规定相比,“取消校内小卖部”表明国家对于学生的关怀,已经从食品安全兼顾到营养健康,相关禁令有所升级。对此,一位教育专家提出了他的建议:“总的来说,关掉校内小卖部可行,但在满足学生需求方面要有后招。是不是可以从全局以及针对地区差异、学校差异,为孩子们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制定一个全方位的方案,便于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方面,或许可以参考日本中小学校的‘供食制度’。”
1、
2、
3、
4、
编辑:宋胜海丨审核:周钰姣丨签发:熊 俊
热线电话:19908522221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遵义晚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遵义晚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