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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当初花了20万买下的车位,一直被别人占用着,这一占,就是十几年。自己花钱买的车位却不能自己用,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在杭州中大吴庄,眼前这个地下车位,陷入了一场所有权之争。王先生说,2003年,他舅舅花了20万买下了中大吴庄的这个车位。可是从2007年开始,车位就被另外一位业主给占用了,一用就是十几年,现在停在车位上的车子,也是那位车主的。
占用了别人的车位,甚至主人来了,都不肯把车子挪走。事情有些蹊跷。王先生说,这里面还有个隐情。2003年,他舅舅花20万买车位的同时,也花400万买了中大吴庄的一套房子。
2007年,王先生的舅舅叶先生以1120万的价格,把一套139方的房子卖给了一位梅先生。在这个合同里,的确没有涉及车位。之后,梅先生在12年的时间里一直使用这个车位,莫非以为买房赠车位?
随后,记者跟梅先生取得了联系。梅先生提供了关于此事的另外一个版本,当初他买房子,把车位也一起买下来了。那么,他能否提供车位的买卖合同呢?对此,梅先生表示,当初双方只是口头约定。
针对梅先生的说法,王先生当即反驳,现场,他拿出了两段电话录音。录音中,物业表示自己是受梅先生委托购买车位,给出的价格是十五万,而目前的市场价,大概是五十万,王先生的舅舅没有同意。
这段录音的时间是两三年前。据此,王先生认为,对方也是承认,当初只是买下了房子,并没有买下车位。然而,梅先生却表示,自己从没委托物业打过这个电话。
双方各执一词,据了解,中大吴庄近几年已经换过几批物业,当时到底有没有打这个电话,很难核实。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主管律师何丽青:
这个车位肯定是属于原来那个房东的。因为车位和房子在物权法上来说是两个权益,并不是买房带车位的,除非是合同上有明确约定,否则这个车位还是原来这个房主的。
针对此事,辖区内的杭州清波派出所也已经介入,下周会对双方进行调解。
又不是几块钱的萝卜青菜,这车位买没买,自己心里还不清楚么?支持王先生一家合理维权的点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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