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
来宾市公安局公布了
第二批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名单。
▲来宾市公安局网站截图
具体通告如下:
一、莫国坚、覃祥流等21名逃犯(名单附后)务必在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规定期限内自动投案的犯罪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将其缉捕归案,从严惩处。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不得为其提供隐藏处所,不得为其提供任何资助、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否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我们对举报者将严格保密和保护。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获或直接扭送在逃犯罪人员的有功人员,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10、成警官18897895353、石警官13377247777、冯警官13788780966)
举报电话:0771-2892341;
举报电子邮箱:
gxgasaohei@163.com;
举报信箱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公安厅(旧址)传达室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
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共同维护良好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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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来宾
编辑:张晓微 实习生:欧美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值班编委:曾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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