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AprilFW”通过微博发布的一条12秒的“高分贝”视频,称“在劳动公园里逛一圈,被各种高功率喇叭震的脑瓜子嗡嗡响……”一时间,这条微博在网上引起了网友热议,老年人需要唱歌跳舞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可音响声音比较大,也确实会影响周边人群的生活,那到底该如何做才能两全其美呢?
调查
公园里的噪音超过了100分贝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劳动公园,亲身感受到了公园的“高分贝”。记者在公园里转了一圈,发现公园内有十余个音响在不停地放着音乐,这其中,有一个老人独自拿着音响放音乐的,也有一群人放音乐在跳广场舞的,声音很大,远远地就能听到音乐的声音。虽然劳动公园的占地面积不小,但这些喇叭同时在放音乐,游客几乎在园里找不到一块清静地方可以安静地休息。
在公园的进门口,一位老人独自坐在花坛边,身边音响的声音却大的十几米外都听得清清楚楚,记者用分贝测试仪一测,发现瞬间的噪音已经达到了109分贝。数位经过老人身边的市民都不停地回望着这位老人,不明白为什么老人一个人听音乐,需要将音量开那么大。在一队练习歌曲的老年合唱团里,记者看到,合唱团的成员不超过十人,他们占据了公园的一个小亭子,一个大型的高功率音响放在亭子的台阶上,合唱团里还有电子琴配乐,不时还有成员拿着麦克高声演唱,一时间,周围所有的声音都被盖过,记者用分贝测试仪测试,发现瞬间的噪音已经达到了103分贝。记者用分贝仪测了一下园内所有正在使用的音响,其产生的噪音分贝几乎都超过了100,即使噪音低一些的,也达到了80分贝。
思考
如何平衡达到两全其美?
记者在现场采访时,对于使用音响产生噪音,市民的意见明显形成了两派。支持方认为,这是老年人晚年的一种生活方式,小区不让放音乐,他们只能到公园、广场放。反对一方认为,国家对噪音有明确的规定,毕竟公园是公共场所,不能为图自己愉快而打扰到他人。
记者查询了《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其中规定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白天环境噪声最高限制为60分贝,对于噪音扰民可向环保或公安部门投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我市现行的《大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并没有关于噪音扰民的处罚条例,公园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园内的噪音,管理起来很困难。
那么,该如何平衡两方面关系,达到两全其美呢?记者了解到,很多城市为此出台措施进行治理。比如,成都人民公园推出分贝测试管理制度,要求公园演出不得超过80分贝;上海规定,游客开展健身、娱乐活动的,不得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
关于大连公共场所的“高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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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大连晚报记者赵卓
图片:大连晚报记者赵卓
视频:新浪微博
编辑:一霏
美编:王蕊
校对: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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