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已婚男子和比他大26岁的情人发生性关系后,因琐事发生争执,男子一怒之下掐死情人,留了一张“事是我干的”纸条后,带走情人身上的7000元钱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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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掐死比他大26岁的情人
1988年出生的于某原是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一家工厂的司机,平时他住在员工宿舍。于某有一个比他大26岁的“干姐”付女士,两人是在歌厅认识的,后来发展为情人关系。
2017年11月28日下午
于某联系付女士到厂里陪他“说说话”,当晚,付女士乘出租车来到厂里,两人在宿舍内发生了性关系,后来两人因生活琐事和感情问题发生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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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供述,当晚付女士一直说他对老婆好对她不好,还说了很多威胁的话,两人吵到晚上9点30分左右就睡觉了。第二天两人先后醒来,再次吵了起来。
杀人后留下自认纸条
事后,于某写了一张纸条放在炕沿边,内容大概是:
事儿都是我惹出来的,
有什么事都找我,
别找我家里人,
用我的命抵付女士的命。
然后,于某拿走付女士放在信封里的7000多元钱,将宿舍的门锁上后离开了现场。
2017年11月29日早上7时左右
于某坐出租车回老家看了看父母和女儿,还给母亲留下3000元钱。之后,他又到岳父家,把杀人的事告诉了岳父,岳父让他上派出所自首。于某当时没去,而是乘黑车去了二姨家,还给二姨留了3700元钱。
于某处理完“后事”,
一度想上山自杀,
但没有死成。
2017年11月30日中午
于某下山找了个小卖部买了两瓶罐头,之后借他人手机给妻子发了这样一条短信,“去我二姨家拿二千块钱给我,我在长发于屯里沟等你,我害怕,我想和你在一起。”当晚,于某与妻子见了面,“我过去抱着她哭,说我不想死。”
2017年12月1日,
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鉴定,
付女士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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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犯被判死缓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于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
于某因琐事采用手掐他人颈部等方式,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盗窃罪。于某犯数罪,依法予以并罚。
于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自首成立。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于某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公安机关扣押的6700元返还给被害人近亲属,责令于某继续退赔违法所得300元。
来源:半岛晨报、39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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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黄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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