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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腾讯新闻《一线》
卷入性侵风波一年多的高云翔,经历了数次庭审后,依然没有正式摆脱嫌疑。
不仅名声一度狼藉,而且因为丑闻事件,导致他参演的影视剧无法播出,要赔偿影视公司的巨额损失。
2018年12月4日,唐德影视向法院请求,对高云翔和董璇名下将近6382万余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而法院审查后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高云翔董璇夫妇名下的财产。
4月4日,高云翔微博发文回应被唐德公司起诉一事,言语中尽是对妻子董璇的保护。
直言“唐德起诉的是我高云翔,被告人中没有董璇。所有事情皆因我而起,我也一直在积极配合处理,感谢大家关心,真的不希望我的亲人和无辜的人再受到牵连。”
这是高云翔经历性侵风波后首次发文。
此前,唐德公司已正式起诉高云翔以及董璇的艺璇传媒,开庭时间确认在2019年7月19日。根据法院4月4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这件案子将在2019年7月12日进行证据交换,在2019年7月19日正式开庭。
而高云翔在文中提到的“被告人中没有董璇”一事,艺璇传媒的法人虽然不是董璇自己,但董璇是艺璇公司的大股东,也是最终受益人。
此次唐德公司将艺璇公司同高云翔一起列为被告,显然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并且在1月份的时候,唐德影视公司就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向法庭申请冻结了高云翔以及艺璇传媒的资产。
对此,王殿学律师对腾讯新闻《一线》进行了案情独家解读:
一、高云翔称唐德起诉本人,和董璇无关是否成立?
王殿学律师表示,根据人民法院公告,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高云翔以及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提起了诉讼。从现有材料显示,董璇并不是本案被告,本案不应由董璇来承担责任,案件本身与董璇无关。
董璇控股的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是否应列为被告,需看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是否是演出合同的签约主体,或者公司实际履行与演出合同相关的内容,其承担责任的大小也需看其违约的程度。
尽管董璇是公司股东,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自然人是有区别的,如果法院最终认为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也应由公司财产来承担,与董璇个人财产无关。
二、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6000余万元财产被冻结,这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赔偿时如何分割?
王殿学律师表示,因高云翔及公司是本案被告,所以应以高云翔的个人财产及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如果董璇出资的时间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双方对财产无事先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其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高云翔对于享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也应用于偿还本次纠纷所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益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董璇出资的时间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双方对财产无事先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果双方在此期间离婚,会有什么样的情况出现?
因高云翔是本案被告,所以承担责任的主体是高云翔,是否离婚对于责任承担主体无太大影响,但如果二人离婚,那么基于董璇所享有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高云翔发声护妻,网友们却并不买账,这条微博成了大家对高云翔性侵风波表示不满的“发泄地”。
有网友表示“你老婆(董璇)真惨,无数次因为你被推上风口浪尖”、“董璇真的倒霉,摊上这么一个老公”
在责骂高云翔、对董璇表示同情的同时,也有网友评论道:“你做什么都对 也有自己的想法 对自己老婆和孩子好一点 她们需要你”、“加油,相信你”的言论也是此起彼伏。
虽然不知道事情究竟会走向怎样的结局,但不得不说,如今的董璇真的是四面楚歌......
又要养孩子又要养家的董璇,不得不回到国内继续“营业”,开始频繁出席各种活动,维持捉襟见肘的生活。
此次高云翔在微博发声,也是让一众网友找到了“发泄口”。不知道高云翔看到网友们的评论又会有怎样的感想呢?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企鹅号欧美派、番茄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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