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八婺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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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华市委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相继查处了一批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全市各地查处的10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
婺城区塔石乡后畈村党支部书记陈树福等人参与赌博案件。
2017年9月,陈树福与后坞村党支部书记陈秋贵、百善村监委会主任陈旭富、塘头村村委委员钱林仙等人在下塔石村某棋牌室以“白心宝”的形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17年11月,陈树福、陈秋贵、陈旭富、钱林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金东区源东乡邢村党支部原书记施敦成违反财务管理和招投标管理规定案件。
2014年上半年,施敦成在某工程项目征地过程中,坐收坐支村财务收入,未按规定将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款17.68万元提留至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并向村民多发补偿款7.47万元。2016年12月,施敦成违反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未经公开招投标和村两委会议讨论,私自将村外墙粉刷工程承包给他人。2017年12月,施敦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多发的补偿款予以收缴。
3
兰溪市诸葛镇新塘胡村党支部书记周胜军擅自挪用宅基地使用费案件。
2013年9月以来,周胜军利用担任诸葛镇川塘下村党支部书记、新塘胡村筹建委员会委员、新塘胡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挪用5户建房户上交的2.58万元宅基地使用费,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5月,周胜军主动将该款项上缴村集体账户。2018年11月,周胜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东阳市歌山镇大里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永兴受贿、职务侵占案件。
2011年,王永兴利用负责协助歌山镇政府开展土地平整工程招标工作的便利,帮助他人中标某土地工程,收受贿赂150万元。2012年至2014年,王永兴在大里小学监理工程中以虚增监理费的方式侵占集体资金12.15万元。2018年12月,王永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5
义乌市福田街道洋塘桥头村党支部书记骆云法不作为乱作为案件。
2011年5月,洋塘桥头村两委未经审批,擅自填埋洋塘水域3600平方米,建成临时停车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2014年12月,该村未经招标程序,将村集体房屋和土地租用给某托运处使用。2016年2月,村民骆某某非法占有土地安装地磅并无证经营,骆云法明知其未经审批,未予阻止、报告。2017年12月,骆云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永康市唐先镇前渡金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中、村委会原主任金志纲(非中共党员)受贿案件。
2013年2月,前金渡村道路硬化工程承包人徐某,为在工程中求得关照,向李中和金志纲贿送现金24万元,二人予以收受。2017年11月,李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月,李中、金志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7
浦江县岩头镇原陈礼村党支部书记陈红展等人虚报、套取工程款案件。
2015年2月,陈红展与村委委员、村出纳陈正桥无任何发票手续在原陈礼村陈塘坞自然村报销3900元吃饭开支。2017年2月,陈红展、陈正桥与村委会主任陈晓东、村监委会主任陈建定、村支部委员、村会计陈成焕商议后决定,在2016年河道清淤工程中虚报工程款,用于代缴村民卫生费等费用,共计套取资金1.96万元。2017年12月,陈红展、陈成焕、陈正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建定、陈晓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武义县茭道镇胡宅垄村党支部原委员扬波侵占群众钱物案件。
2016年12月,扬波以山林权所有者名义与铁通浙江分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并于2017年3月收取租金4.5万元。2017年5月,扬波将其中2.2万元交给实际山林权所有者何某某等人后,截留剩余的2.3万元,用于其纸板箱厂的生产经营。2017年7月,扬波将剩余2.3万元交还给何某某等人。2017年12月,扬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9
磐安县仁川镇黄余田村党支部原书记、村监委会主任杨定量违反财务规定案件。
2016年,黄余田村原村两委分两次将该村造桥募捐款20.66万元以村老年协会名义存入村委干部杨某某账户,用于村里演戏、老年协会等开支,余款9.03万元于2018年8月转入村集体账户。杨定量对以上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杨定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
金华开发区苏孟乡后岗村党支部书记方牛组织公款旅游案件。
2016年10月,方牛组织后岗村干部和60岁以上老人到宁波奉化旅游两天,花费3.8万元,以误工费的形式在村集体财务中支出。2018年11月,方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主动上缴。
通报指出
上述案例表明,当前我市各级党组织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依然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少数村干部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了基层政治生态。这些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整治。
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县(市、区)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抓乡促村”重要职责,层层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向乡镇、村居一线延伸,推动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严查小官大贪和基层“微腐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不断将“村干部整治立规创优年”行动引向深入。要认真落实村干部从严管理八条铁律,真正把权力的“戒尺”树起来、挺起来、严起来,推动基层干部自觉加强法纪意识,规范权力运行,规范言行举止,真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惠及于民、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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