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今天公布了《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将主要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四方面对学生进行记录评价,尤其关注学生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此次,将严格控制录入项目总量,初中学生必填项仅为3项。《实施办法》自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2022年起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过程将开始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详见↓
《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主要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四方面对学生进行记录评价,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尤其关注学生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综合素质评价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注重学生发展性评价,关注学生在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发展状况和优势特长。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控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总量,其中初中学生必填项为3项,即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自我介绍、共青团和少先队等德育活动、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其中,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只需要学生在初中阶段四年选择一项录入。文件还明确了综合素质评价的记录方法与程序,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2022年起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过程将开始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自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同时,本市还将在年内陆续出台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和历史学科日常考核等方面的配套文件。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日常性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均自2019年9月起采集。
办法全文可登录“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查阅。此外,近期市教委还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并开通政策咨询电话(见文末)做好解答服务工作。本市各初中学校也将于4月8-12日期间组织召开相关年级家长会,集中宣讲解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
《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第一,这是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明确“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并就“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明确要求。“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也是《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沪教委规〔2018〕3号)确定的改革任务之一。
第二,这是深化上海中小学生评价改革的需要。评价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上海开展了中小学生评价制度探索,形成了《学生成长记录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等成果,需要根据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
第三,这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需要。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的重要措施,符合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趋势,有利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开始施行。
该届学生的相关信息将在2019年9月起陆续录入相关信息系统。
上海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有四个板块,即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尤其关注适应初中学生成长特点的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方面的表现,参加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共青团和少先队等德育活动、国防民防教育活动等情况;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重点记录基础型课程成绩、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的学习经历;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健康教育、艺术活动经历及表现水平等情况;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参加探究学习、科技活动等方面的过程和成果。
市教委建立“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以初中学校为记录主体,主要采用客观数据导入、学校录入、学生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具体记录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信息公示、导入系统、形成报告(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等几个步骤。
社会实践活动信息由学校在活动结束后在“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信息电子记录平台”(以下简称“电子记录平台”)中及时录入。学生的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一般在下学期初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即下学期记录上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一般一个学期只需记录1次。市教委及相关部门将逐步探索更加便利、有效的记录方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控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总量,学校和学生可根据需要进行填写,其中初中学生必填项为3项,即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自我介绍、共青团和少先队等德育活动、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只需要学生在初中阶段四年选择一项录入。
学生每学期需记录典型事例,经学校审阅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毕业前,结合每学期录入的典型事例撰写“自我介绍”,经学校审阅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自我介绍”主要是列举典型事例,介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生涯发展与才能、个性特点和个人爱好的突出表现,典型事例应概要介绍具体事实,不要泛泛而谈。
综合素质纪实报告要求初中学生在初中阶段记录1篇最具代表性的探究学习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四类中只要选择记录一项即可。探究或创作重在考查学生探究学习、科学实验、社会考察以及创新作品的过程和体验。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主要记录学生探究或创作学习的内容、方法、过程、体会与思考。比如,探究学习报告可以是探究某地风土人情、夏天驱蚊的方法或水的净化等自然科学、人文科学领域的研究报告;科学实验报告可以是光与彩虹实验、电解水等物理、化学、生物等领域的实验报告;社会考察报告可以是考察科普人文场馆的体会、在汽车站考察不同时段人流量的变化、在菜场考察蔬菜价格波动、在居委会考察邻里矛盾及其化解方法等学校组织或学生自行安排的感受式、项目式、问题研究式考察报告;创新作品可以是画一幅画、制作一件手工作品、撰写一本书等学生自己或共同创造的科学、艺术、文学作品。
根据《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初中学生社会实践主要记录内容包括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等综合实践活动情况,要求学校集体组织,在学校课程计划中整体安排。
学生参加学校集体组织的社会实践经历,由学校负责记录在“电子记录平台”上,主要记录内容为社会实践的类别、时间、内容、基地/场所(项目)、课时、记录人等。相关数据在电子记录平台上公示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个人参加的社会实践经历可由学生记录在“自我介绍”中。
本市将另行制定初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政策,明确初中学生社会实践有关工作要求。
初中学生社会实践是一门必修课,早在2004年发布的《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中就提出课程化落实社会实践的要求,历年发布的《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也规定,初中学生课程计划内每学年至少要完成2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课程。本次综合素质评价对课程计划内的社会实践课进行了丰富和细化,学生在初中阶段需完成社会考察136课时(平均每学期约2天半)、公益劳动80课时(平均每学期约1天半)、职业体验32课时(平均每学期半天,其中在本市职业院校的职业体验不少于16课时)、安全实训24课时(初中阶段共3天,其中在上海市级公共安全教育场馆的安全实训不少于8课时)。
本市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修业期满、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合格、所有基础型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含补考)、社会实践课时达标、至少须完成一个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方能准予毕业。
2022年起,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过程将开始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为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真实可靠,我们从三个方面建立保障制度,一是建立信息确认制度。初中学校、区和市相关部门负责对各自录入或导入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与数据进行确认。二是建立信誉等级制度。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情况,由主管部门评定信誉等级。信誉等级评定采用等级下调的方式,一年评定一次。对连续两年被下调信誉等级的学校校长依纪依规处理。三是建立公示与举报投诉制度。初中学校需要在全校公示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活动评奖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公示方案。对学生个人、初中学校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后,《学生成长记录册》还将继续使用,作为学生日常学习活动的积累、家校沟通的渠道、学生过程性成长档案,为综合素质评价积累资料。市教委及相关部门将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学生成长记录册》,减少重复或相似的录入内容。
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原有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可经本市相关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初中学习期间转出本市的学生,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已导入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签字、盖章后放入学生学籍档案一并转出。
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了解和关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具体要求。家长可根据学校的安排查看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了解学生学习、成长情况,促进家校共育。家长需要每学年确认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毕业前,学生需要填写自我介绍、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等信息。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以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
资料:市教委
制图:韩筠婷
编辑:孔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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