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杭州交通91.8综合发布
来源:余杭公安(五常派出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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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杨是余杭五常街道某鸭脖店的店员,3月28日晚23时50分许,一名喝得醉醺醺的女子提着蛋糕进了店,问小杨借手机充电器。将充电器给女子后,女子便在店内充上了电,并趴在了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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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后,小杨准备关门,叫醒了正在睡觉的女子。
女子醒来后,小杨说打烊了,让她离开。女子认为店员的服务态度太差,两人说着说着便起了争执,女子将蛋糕砸在了小杨身上。
随后,小杨报了警。
五常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两人正站在路边,女子一直骂骂咧咧的,面对民警正常执法非常不配合。
了解基本情况后,民警欲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内接受调查。然而,喝醉了酒的女子不仅不配合,还将鼻涕甩到现场执勤辅警的脸上,并骂骂咧咧地不停。
无奈之下,现场民警将其强制传唤带离。在派出所办案区域门口,女子直接躺倒在地上撒泼耍赖,一直喊着“警察打人啦!”。
“你们给我等着,我要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在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安全检查期间,女子不仅不停地辱骂民警,还撕扯工作人员制服,甚至用脚踹民警。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醒酒区,女子依旧不配合,在挣扎过程中多名警力受到攻击。
目前,该女子蓝某(女,43岁,广西人)已被余杭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今后工作中,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妨碍公务、阻碍执法等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藐视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此类案件实行“零容忍”。
真是"丑态百出"!
藐视法律的行为必须"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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