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余杭公安(yhga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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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许多人都喜欢通过手机聊天软件来认识异性,网上交友,甚至谈谈恋爱,家住余杭仓前的阿丽(化名)也不例外。
2016年11月,阿丽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认识了江西籍男子方某,两人很是投缘,在微信上聊得火热,慢慢两人就“奔现”了。在方某的软磨硬泡之下,阿丽多次与其约会并发生了关系。
2017年夏天,方某开始向阿丽“借”钱,起初只是5000元,可慢慢越“借”越多,都是以万元为单位,阿丽心里并不愿意将钱借给方某。
“你不借我,我就公开我们的关系,我还要到你家去闹!”每次阿丽表示不愿意借钱,方某都威胁阿丽。阿丽迫于无奈,只得满足方某的贪婪。
2018年12月,阿丽终于将方某的微信拉黑,不再联系。
可事情并没有结束,方某依旧来找阿丽要钱,张口就是十万,阿丽无可奈何之下报了警。2019年3月底,民警在湖州德清一家公司内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经审查,方某对敲诈勒索阿丽40余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方某从阿丽处所得钱财均已被挥霍一空。目前,方某已被余杭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敲诈勒索固然要严惩,但是自身的行为是不是也要反思一下呢?同意的点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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