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关于唐山市中心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据悉本次公布的市中心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唐山市市本级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唐政办[2014]13号)同时废止。
一、市中心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范围
本轮唐山市中心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行政辖区为依据,确定为市中心区全域覆盖,包括路南区(含稻地镇)、路北区(含韩城镇)、开平区(含钱营镇划转的11个行政村)、高新区(含空港城及老庄子镇)的行政区划范围土地,合计面积613.61平方公里。
二、市中心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内涵
1、基准日:2018年1月1日。
2、使用年期: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年期分别为40年、70年、50年、50年。
3、土地开发程度:一、二、三级为“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通热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四、五、六级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4、平均容积率:商服及住宅用地一、二、三级为2.5,四、五、六级为2.0,工业用地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1.5。
5、表现形式:商服、住宅用地为楼面地价,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地面地价。
唐山市中心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唐山市中心区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来源:中国唐山
编辑 刘乃铮
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唐山PLUS”均可下载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唐山晚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唐山晚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