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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卖国旗、国徽、黑洞照片!视觉中国连夜被约谈……

作者:新闻晨报 来源:新闻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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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近日

黑洞照片终于揭开神秘面纱

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一出

各路媒体和自媒体人

当然要集体跟进了


除了奔上热搜的

“黑洞ps大赛”之外

有自媒体发现

这张照片已经被

“视觉中国”声明版权

并有如下主张:


“此图是编辑图片,

如果用于商业用途,

如用于商业用途,

请致电400-818-XXXX或咨询客户代表。



于是

有人咨询视觉中国影像

客服回答:是需要购买的



网友炸了:

黑洞照片的版权是视觉中国的?

纷纷提醒,自媒体人慎用。




而就在之后,中科院院士就黑洞照片版权归属做出了解(da)答(lian)。


#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是由200多位科研人员组成的团队完成的科研成果。这张黑洞照片会有版权吗?


中科院院士武向平表示:一旦发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体上也可以看见,只要标注是哪来的就可以。



之后,视觉中国回应#黑洞照片版权#质疑:已获授权,仅限于编辑用途,不能商用,自媒体使用或被追责。



然而,网友并不买账:



网友发现:国旗国徽团徽也在其版权售卖之内


还有网友发现,国旗国徽也被打了版权售卖。



有网友发现国旗国徽图片的“图片使用说明”均显示:“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2525或咨询客户代表”,版权所有显示“1995-2019视觉中国”。


此外,国徽图片页面“价格提示”显示,“用于内文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商业使用价格另议。”



不过,目前国旗国徽图片均已被删除,显示页面不存在。



团徽也在列。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国旗、国徽、团徽是不能进行商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09修正)》第十八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09修正)》第十条,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一)商标、广告;(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三)私人庆吊活动;(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根据团中央最新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团旗、团徽、团歌:


◇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不得以个人或商家名义公开售卖非团中央和各省、市、县级团委监制的团旗和团徽。



昨天下午,视觉中国回应黑洞照片版权:授权并非独家,但是版权人要求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



视觉中国副总裁柴继军进一步解释说,“我们从合作伙伴(指法新社)拿到了授权,只能用于新闻编辑类。”


柴继军还介绍,视觉中国拿到的是非独家授权,“这个照片是非独家的,不是独家给我们的,你可以到法新社、路透社的网站都能看到……本身是个非独家授权,如果你是欧洲的媒体,可以从法新社拿授权。”


至于不能授权商业行为,柴继军介绍,这是权利人的要求,如果希望进行商业使用,则需要去联系图片的权利方。


而对于国徽国旗图片需要收费使用,视觉中国当天下午在微博上回应称:“经网友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经查该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为此深表歉意!我们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性的加强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昨天晚间,根据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视觉中国创始人回应质疑:自媒体侵权严重,没漫天要价》的报道,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回应称,这些照片很多都是供稿人上传上来的,已经进行撤销版权声明。



天津网信办连夜约谈视觉中国 


2019年4月11日,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经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为vcg.com)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引起网上大量转发,破坏网络生态,造成恶劣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我办依法约谈该网站负责人,责令视觉中国网站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措施消除恶劣影响,并保存相关记录。要求其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全面清查历史存量信息,同时要求该网站加强内容审核管理和编辑人员教育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表示作为平台方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将全面彻底整改,在此期间暂时关闭网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及网民监督。



视觉中国网站已无法打开


4月12日,视觉中国在其微信号“VCG视觉中国”发布致歉信,称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




评论 | 得理不是一定要不饶人


卖照片的“视觉中国”今天在舆论场引来一片斥责,导火索是关于“黑洞照片”的版权问题(事实上经过澄清,在这件事上,“视觉中国”也没什么问题),引发的却是媒体界、尤其是自媒体界,对它“霸王维权”方式素来已久不满的爆发,而随着被发现这家公司竟然连国旗国徽的图片都打上水印拿来卖,自然是难逃千夫所指了。


版权保护问题很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专业性也特别强,除了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其他人恐怕很难说清楚。不过,事不同理同,道理还是可以讲得明白的。一码归一码,我们来捋一捋。


保护版权是合法的,侵犯版权是违法的,必须付出代价。这一点没有人好提出异议。你未经授权用了人家的照片,人家找你打官司,你不能说他不对。



关于怨声载道的“钓鱼执法”的问题,也就是我在网上搜索了一张照片,我又不知道是你们公司的,结果人家找上门来,拿出一堆铁证,说你侵权了,要赔多少多少钱,上法庭也是必输无疑,于是只能认倒霉。但总觉得这有“钓鱼”之嫌,网上那么多照片,我哪里去知道哪张是你的?


其实此言差矣!马路看到一张钱,你能捡起来就花吗?你知道有知识产权这回事,就应该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照片——谁让你去网上搜照片了?你要用照片就应该知道,要么自己拍,要么去买,凭什么免费给你用?真要一张一张照片跟你较起真来,那些所谓的自媒体大号恐怕都要赔死,所以才有“天下自媒体苦‘视觉中国’久矣”的怨怼吧?


话再讲回来了,人家找你维权,你不爽。你的10w+让人洗了稿,你不也要骂娘吗?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之复杂,就在于此:侵权者往往也是维权者,别人的便宜要占,自己的亏不吃——这大概也是人性丑陋之一面吧!


这些卖照片的公司当然讨嫌,尤其是在处理版权纠纷时的态度之强横,令人厌恶。引用一段网上看到的说法是“充满了刀光剑影,血雨腥风。他们警告的手法十分恶劣,语气严厉,而且基本不给思考机会。感觉就是将每一个盗取他们图片的人,都像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的那种不共戴天的仇人一样看待……”所谓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因此,要提醒大家的还是那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养成好习惯,不要老想不花钱用照片,小人也找不上你门来,是这个理不是?


当然,更要告诫“视觉中国”(当然也包括其他同类公司),保护版权是你有理,但是把保护版权当生意来做,而且还做得横行霸道,恐怕迟早也由不得你。在谈到版权保护时,人们更倾向于支持原创者,而不是二道贩子,天理人情要想明白了。


另外,既然口口声声讲版权,自己首先得行得正、坐得端。把国旗国徽打上水印来卖,就是不懂法的表现了,建议你们雇佣的庞大律师团,除了钻研晦涩繁杂的维权索赔条文之外,也好好学习学习普通老百姓都懂的法律。


顺便说一句,至于把我们报纸的版面也打上水印来卖,这样的事情以后最好也不要做了。得理也不是一定要不饶人,这点事在这里我们也就不纠缠了。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新华社、共青团中央(ID:gqtzy2014)、AI蓝媒汇(ID:jizhezhan)、上观新闻、天天快报、周到上海APP等

编辑|吴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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