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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一位哺乳期妈妈在超市购物时
意外受了伤
而更让人寒心的
是对方的态度...
2019年3月30号晚16点30分左右,我在萧山某购物中心选购完商品后,前往收银台付款。当行至通道内时,我突然感觉右脚一阵钻心的疼。我蹲下身子一看,一枚长约3公分的钉子扎穿鞋底刺进肉里。
将钉子从脚心处拔出,顷刻间,鲜血顺着伤口往外流,超市工作人员发现扎伤的为超市“防盗钉”,随后超市工作人表示“我真晦气”这样小的钉子都能被你扎到,相关当班经理余经理表示让我先去打破伤风也不让其工作人员陪同。
当晚购买的发票
当晚到达浙江医院询问医生后得知,我在哺乳期。如果打破伤风会导致1个月左右不能哺乳,我想想孩子也才4个月,如果1个月不哺乳相当于断奶,而且孩子还小不可能去应为这个事情给他喝奶粉,第三天来到超市并告知相关情况(不能打破伤风)要求超市给与相关赔偿(鞋子破损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超市相关负责人余经理表示要出具相关发票才能赔偿,当晚回家找到相关发票。
第二天再次来到超市讨说法,余经理表示只能赔偿300元做为相关补偿,还表示我们超市如果这类情况都是不赔的,只让打破伤风针就可以,从来没有赔偿。当时我真的是气啊,都要气晕了,同一个人隔了一晚说法两样,并表示像你这样的鞋子不值钱!我想再不值钱我买来也要800块!
超市的钉子
协商后余经理表示给我一个超市的赠品价值300元来解决本次事故,不补偿相关损失。当时表示我要找媒体或消协来他们也满不在乎,目前至今协商无果,来回次数不下4次。一个上班族又要上班又要跑超市协商真的是累,超市也没主动来询问就把我晾着,像这么大的购物中心因本身管理问题导致消费者受伤处理的处理态度实在令人心寒,一个小小的钉子就看清一个大型超市处理事情的态度。
楼主的经历在19楼引来了网友们的关注
不少人支持赔偿
还有的网友给出了自己的处理办法
态度恶劣!
认为超市应该赔偿的戳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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