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树枝被剪下来。
据乐清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天14时许,工作人员巡查至该路段时,正好看到几名工人站在行道树上作业,有一排行道树被破坏性剪枝。经过清点,被破坏的行道树为6棵香樟树和3棵银杏树。
“这些行道树栽种下去有十多年了,被破坏的行道树中直径最大的有34公分,最小的直径也有20公分。香樟树的树叶近段时间刚老叶换新叶,3棵银杏树的嫩叶也才刚发出来,经过这么一破坏,估计要十来年才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不仅影响树木生长,也破坏了附近一带行道树的总体美观。”该负责人心疼道,近年来,随着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像这样擅自破坏行道树的行为已少有发生,偶尔发现一起,当事人也是趁夜间破坏两三棵树,没想到这次竟然有人大白天在闹市区对行道树下“狠手”。工作人员已当场制止树上的工人继续破坏树木,并将该情况及时反映给城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当天,记者在现场共看到9棵行道树被“截肢”,和周围其他郁郁葱葱的行道树相比,它们显得特别“清瘦”,已没有了树冠,树木的侧枝基本被剪短,地面上落了一堆树枝,破坏程度较为严重。这几棵被破坏的行道树距离周边的商铺、小区有200余米远,树木也不是特别高,对住户和商户屋内的光线影响并不大,为什么会遭人破坏呢?
“这9棵行道树被人为破坏,是因为周围有经营者认为行道树枝叶遮挡了他们的广告牌。经初步调查,此事件涉及两名经营者,早上我们已对其中一名经营者进行了谈话。”昨日,城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王勇告诉记者,4月9日下午他们收到乐清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反映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经初步了解,这几名工人是按照附近经营者要求进行作业的。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已对几名工人进行了谈话,并向涉及此事件的经营者发放谈话通知书。
目前,执法部门已对此事件立案调查,下一步将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视情节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本报也将继续对该事件予以关注。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损害,赔偿损失,并可处以树木价格或绿化设施建设费1至10倍的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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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清日报 记者 杨海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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