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5——
4月15日起,钦州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据交警车管部门公布的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式样,颜色为蓝底白字白框线,并设置防伪标记。截止今天上午11点,还没有用户来办理第一块电动自行车号牌,要等买车的手续办理完毕才能过来上牌入户。
今后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登记,是否需要考驾照和上保险?
答:按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考驾照,自愿购买保险。
对于“旧国标”车辆,之前已经上牌的,今后是否还能继续上路行驶?
答:在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这些已经上牌了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继续上路行驶。
待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明确如何过渡、过渡期等方面后,再进一步实施。
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市面上有一种是电动摩托车,钦州市民在购买过程中应注意区分。
据了解,4月15日后,在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内的电动摩托车,按机动车进行管理,办理摩托车牌证;不在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内的,不予上牌。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取得相应驾照,购买购置税及保险,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今天(4月15日)是全区电动车新国标实施首日。
上午,南宁首张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牌发出。
在南宁市五一路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工作人员现场对上牌的车辆进行了测量。
在确认车辆符合新国标之后,
车主拿到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牌。
车牌为蓝底白字白框线,
上方有“南宁”字样,
下方是车辆登记编号00001。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在4月15日之前已经购买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旧国标”)且列入广西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延长注册登记时限。
销售发票开具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不含本数)的,车主可在2019年6月15日前(不含本数)到公安交通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销售发票开具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之后(含本数)的,车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从2019年6月15日(含本数)起,车管部门不再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只办理符合新国标且列入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应为计算机打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不能作为注册登记的依据。
新国标实行后,广西交警部门将进一步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取得CCC认证证书并纳入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目录方可办理登记。
*按照新国标和新目录查验电动自行车的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
*对符合新国标和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录入系统,及时登记上牌。录入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技术参数主要有:车辆类型、品牌型号、生产企业名称、车架号码、电机号码、车身颜色、外廓尺寸(外形尺寸)、整备质量(整车质量)、蓄电池标称电压、电动机输出功率、号牌种类、号牌号码。
所以,大家一定要看仔细啦
记得转告身边骑电驴的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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