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陈卓
在手术进行半小时后,医生以“会诊金”的名义向患者家属索要了1.1万元,且不得转账,必须得用现金。江苏徐州沛县中医院的这桩“怪事”引发患者不满。
近日,江苏徐州沛县一位患者家属杨帆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他向当地12345投诉后的当天中午,医院便退还了上述款项,并随后解释说,1.1万元费用并非“红包”,实际包含了会诊金、耗材费和设备折旧费三项费用,但院方未能提供此次会诊的相应手续凭证。
4月16日下午,江苏沛县卫健委监察科石姓科长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县卫健委已介入调查此事,至于调查结果“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出来的”。
据杨帆介绍,2019年1月20日,他父亲在沛县中医院接受“腰椎间盘脱出症”的手术治疗。手术进行半小时后,主治医生吴成胜走出手术室,向杨帆等患者家属表示,由于医院技术条件达不到,现需邀请其他医院专家前来会诊,会诊金1.1万元,只接受现金,“转账都不肯”。
杨帆认为,这不是所谓的“会诊金”,而是“变相索要红包”。他向当地12345投诉后,3月28日当天中午,医院转账退还了1.1万元。
12345随后向杨帆电话解释称,经核实,上述1.1万元并非“红包”,包含会诊金、一次性耗材费和设备折旧费三项费用。
杨帆查询2005年7月起施行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得知,会诊需要办理相关书面手续,且要提供患者支付费用收据,“但是当时主治医生收了钱,没有给任何凭证”。
据上述《规定》第5条,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包括患者病历摘要、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上述规定还明确,会诊费用按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同时,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即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
杨帆多次询问要求提供“专家邀请函”和会诊金收据,沛县中医院未能提供。
4月16日,沛县中医院院长助理、医务科长汪明森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医生没有收受红包”,并表示沛县卫健委已经介入调查,一切以卫健委调查结果为准。
沛县中医院邀请专家、徐州市第一医院骨科主治医生杜盛阳下午向澎湃新闻表示,已经向院里反映过此事,不存在“收取红包”一说。
杜盛阳表示,此次会诊是医院之间的行为,是医院与医院对接的,患者没有把会诊金交给他,可能交给了沛县那位医生。在被问到“收取了多少会诊金”后,杜以“还有手术要做,晚上八九点再联系”挂掉了电话。4月16日晚上9点后,记者再打过去时,对方已关机。
沛县中医院医生吴成胜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发去的短信也未获回复。
杨帆说,他原本没有想过会走到这一步的,“若是交了钱就能把病治好了,我根本不会反映会诊金的问题。但现在父亲病情不见好转,手术后反而加重了,原来只是疼痛,现在下不了床。医院还不肯进行后续治疗。”
新闻延伸
无独有偶,手术台上被迫加钱,还不止这一起:
去年10月,来自云南省的姚先生到兰州现代男科医院进行咨询和检查,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要他做包皮切割手术,他交了538元。
然而在手术过程中,医生说姚先生的手术部位有炎症(淋巴管炎)要清理,还有神经暴露在外面需要修复,如果不赶紧做手术以后会遗留很多问题。
让人震惊的是,医生竟然停止了手术。说必须再缴纳15300元手术费才能继续。医生还催已经懵了的姚先生,问他有没有钱,如果没有,赶紧打电话找家人或朋友借钱缴费做手术。
医生把姚先生的伤口简单地包扎后,让他拖着伤口下楼去缴费。姚先生在局部麻醉状态和极度害怕情况下又缴费12000元。并在手术后又网上借贷3300元缴了费。
还有去年12月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一起案例也是这种情况:
黄冈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接到该市卫计委的转办函,要求查证患者王某投诉黄冈名仕医院收费不透明、手术中加价的违法行为。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医院电子显示屏上面滚动字幕只显示部分诊疗价格目录。该医院向患者王某收取治疗费2000元,在实施手术的过程中要求患者再交2000元,患者因疼痛难忍,在医院的要求下告知银行卡密码,该医院随即派人去银行取款1700元,存在手术过程中违法加价行为。
在此,也要提醒大家:
医疗机构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手术过程中持刀加价,滥用了医疗服务提供方相对患者的信息优势,有胁迫消费、强制消费、欺诈消费的恶意。患者及家属遇到这种情况,要主动、大胆维权,尽快拨打电话举报。
本期编辑 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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