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和新手驾驶员的急剧增长,违章消分“商机”呈现,不法分子通过各大贴吧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平台传播各种收分、卖分、消分信息招揽生意。苍南交警提醒有车一族,谨遵交通法规,切勿抱有出售分、代消分等侥幸心理,自觉抵制充当非法中介从事“买卖驾照分”的违法行为。
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涉嫌买卖驾照分数的案件。
车主廖某,江西人,在苍南做生意。某月17日,廖某来到市车管所,准备处理一起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他在门口遇到“分贩子”黄某,两人谈好了价钱。随后,黄某又以较低的价格从匡某处买分。
某月19日,黄某和匡某来到了苍南交警大队准备处理违法。窗口民警对匡某进行询问,匡某应答时吞吞吐吐。民警一查,发现匡某曾在之前就有过“卖分”的行为。
最后,黄某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廖某、匡某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买分卖分”中涉及的买分人和中介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共同违法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以诈骗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不少驾驶人对买卖驾驶证记分不以为然
蜀黍负责任的告诉你
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不要以身试法
占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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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苍南交警
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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