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全市“小饭桌”安全现状,为解决“小饭桌”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全面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休息场所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
从4月15日至5月14日,呼市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学生“小饭桌”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对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呼和浩特市成立了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和各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并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
1、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备案和日常监管,核发营业执照,督促检查厨房达到餐饮业“四化”管理要求等;
2、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休息场所进行监管,并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组织医疗机构及时抢救受危害学生等;
3、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小饭桌”消防安全监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等;
4、市公安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等;
5、市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向有关部门提供基础数据,配合做好学生“小饭桌”违法案件调查等;
6、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的餐厨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及噪音等进行监督检查。
此外,按照《方案》要求,各部门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保证全市3000余家“小饭桌”10余万中小学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后立即责令经营者迅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近日,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牵头,组成3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分赴各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同时,将大力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经营者提高管理水平,落实主体责任,增强食品、消防和人身安全等防范意识,努力营造放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全面规范学生“小饭桌”的经营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本期责编:杨净毓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何海昕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内蒙古晨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内蒙古晨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