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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继续关注持续发酵的“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奔驰女车主在4S店哭诉维权的事情得到全社会关注后,各部门也陆续介入调查,与此同时,我们的记者也针对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一事展开调查,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起事件的最近进展。
热点关注:3月22号,奔驰女车主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通过奔驰金融贷款购买了一辆66万的奔驰车。3月27号,奔驰女车主到店提车,车还没开1公里,就出现发动机漏油的情况。可经过双方三次协商,4S店却给出了更换发动机的解决办法。因为接受不了4S店更换发动机的方案,以及遥遥无期的解决时间,奔驰女车主从一开始的讲道理,到后来的被迫到4S店哭诉维权。在事件得到广泛关注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由工商、质监、物价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于涉事车辆在销售前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调查。4月13号,事件持续发酵。在奔驰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相关负责人见面协商的过程中,奔驰女车主提出了8项诉求,其中的焦点在于,她在4S店缴纳的15000多元的“金融服务费”上。这笔钱不仅没有发票,而且还是通过微信转入一个私人账户。对此,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并表示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没有金融服务许可,4S店向奔驰女车主收取金融服务费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并将涉事的奔驰车辆封存,检测车辆在销售之前是否存在质量问题。4月14号,梅赛德斯奔驰金融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他们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还公开并反复地要求经销商在其独立经营的过程中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月15号,中国银保监会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开展调查。银保监会表示,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一事,记者对海口的多家不同品牌的4S店进行走访调查,发现海南联合皇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海南世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都存在收取金融服务费的情况。记者还发现,除了金融服务费,还有上牌及服务费、续保费等不少费用。律师表示,这些费用的收取,并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4月16号,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调查“收取金融服务费”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并对全市4S店等汽车销售企业经营行为中,存在的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及不正常竞争展开整治,具体包括限定购买指定车险、限定接受代上牌登记服务、限定办理指定金融贷款、限定接受汽车装饰服务等。当天,西安税务部门也针对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一事给出了最新调查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总经济师张民:通过我们调查取证的资料,我们发现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是消费者,也就是我们的车主,与4S店的第三方签订的垫资服务协议。车主要在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有一段的时间和过程,第三方服务要替车主向4S店,进行垫资担保产生的费用,所以他们叫垫资服务协议。我们一般的消费者,可能也包括一些4S店俗称的,叫金融服务费。
第三方公司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是该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的,在这份车主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垫款服务协议上,显示获批贷款为419160元,元胜公司向车主收取百分之三的报酬,共计12575元。税务部门表示,元胜公司只留百分之一,另外百分之二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账户。而西安利之星以信息技术服务的服务费为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税务部门下一步将对两家公司在消费者购车环节有无涉税违法问题展开调查。目前,奔驰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表声明,将对涉事的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结果明确之前,将暂停西安利之星4S店的销售运营。
针对三大焦点问题
专家解读法律法规
“西安奔驰漏油事件”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购买汽车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家在购买汽车的时候或多或少的遇到一些问题并产生一些疑问。下面,我们也一起去了解这起事件中所引出的一些焦点问题。
焦点一:是否可以要求退换车?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实际上从你购买之后,按消法来说,只要你在7天以内出现问题,并且你是在7天以内提出了退货要求,你是有这个权利的。然后你超过了7天,那就要看你有没有另外的补充合同的协议。比如说我们双方规定了在合同里面有专门的,关于这个退车有约定的,那你按约定来执行。如果你没有约定的,就按照汽车三包法里面规定的,退换修的这种规定来执行。
专家解释,在奔驰女车主维权这起事件中,女车主在7天以内提出了车辆由问题,要退车的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焦点二:金融服务费是否合理?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我觉得是带有一定灰色性质的,因为它第一,欺诈了消费者;第二,它有没有违反国家金融政策;第三,这个资金源到底是从何而来的,是不是涉及到公平竞争的问题,这底下的提成到底算不算商业贿赂,这个到底是什么?
焦点三:是否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如果经销商没有经过检测,就把车辆卖给了消费者,那么这种情况涉嫌构成欺诈。如果经销商事前对车辆检测出了质量问题而没有告知消费者,隐瞒了车辆的真实情况,也是涉嫌欺诈的。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经相关部门认定经销商存在欺诈,消费者就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退一赔三。
记者调查:奔驰4S店收费不开发票?
车主质疑税务部门介入调查
随着“西安奔驰漏油事件”的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的车主意识到自己被无端收取了金融服务费,纷纷维权。海口的李先生就向我们栏目反映,他在位于海口琼山大道的海南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按揭购买了一辆奔驰E300L时尚型轿车,他也缴纳了一笔9000多块钱的金融服务费,这个与“西安奔驰漏油事件”中的女车主是遭遇一样的,而这笔金融服务费,4S店并没有出具发票。
李先生表示,他是在2018年的12月23号,在一家名为海南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奔驰4S店,按揭购买了一辆奔驰E300L时尚型轿车。当时车辆的指导价为475800元,经过协商后,车身价为445800元。当时他给了百分之三十的首付共计133740元,贷款金额为312060元。4S店按照贷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向他收取了一笔金融服务费,共计9362元。除此之外,4S店还要求李先生交纳精品礼包、保险及增值服务、延保服务以及上牌服务费。“你必须得买他一些什么精品的大礼包,如果不买这些东西,他这个车身指导价不会给你减,还是原价买47万多。如果说你买他这个东西,他就可以在他的车身指导价上面给它减一些。”
无奈,李先生只能购买4S店提出的消费项目。通过李先生提供的销售委托书可以看到,选装精品一共是14100元,无忧臻享13716元,保险及增值业务16000元,上牌办理2500元,金融服务费9362元,共计55678元。李先生称,除了16000元的保险及增值业务是交给保险公司开具了发票之外,其他的39678元连发票都没有。
李先生认为,4S店除了要对收费项目给自己开具发票之外,还认为自己每个月都有交利息,4S店不应该收取这笔金融服务费。“本来西安的事情没出来之前,我是不知道的,我认为是理所当然应该交的。但出来这个事情之后,我觉得他这笔钱不应该收。”
采访当天,李先生再次通过电话向海南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讨要说法。
海南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西安事件跟咱们店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因为西安事件它是在没有告知客户的情况下,然后收取的客户的金融手续费,西安事件不代表整个行业。
对于李先生质疑的不开具发票一事,这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并没有过多说明,只表示,让李先生可以到店里沟通。但李先生表示,之前,自己已经去过店里了,但双方沟通没有结果。随后,记者也将李先生质疑的情况反映给了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解并受理。“我们先核实,核实完以后要是说是个别情况,我们就处理了。要是说可能是整体的情况,行业的情况,我们要通过市局相关部门做一个整体的一个核查。”
主播评论
对于李先生的质疑,我们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行动起来,将此事调查清楚。另外,此次“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以双方的和解而暂告一段落。但广大消费者期待的是,本次事件不能就以个案的解决而结束,必须通过这一事件推动整个行业进行实质性变革,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难度的确不小,但在当今促进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这是必然要走的一条路。维权靠“闹”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现象,也不是一个消费性经济体该出现的现象。曾几何时,授权4S店的模式,是质量过硬、服务上乘的代名词。然而在现实中,4S店在消费者身上寻找利润空间,例如车辆装饰、加价提车、扣押车辆合格证等,让消费者苦不堪言。消费者构成往往成了“自求多福”。碰上了质量合格的产品,消费者自然欢喜。而碰上了质量存在瑕疵的“问题车”,消费者则破费周折,艰难的开启“维权模式”。同时,对于名目繁多的收费和所谓的“一条龙服务”、“购车套餐”,消费者也是雾里看花,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4S店如果不思变,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坑害消费者,必将遭到消费者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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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戴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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