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下发通知
进一步向事业单位放权、松绑、减负
事业单位可自主设岗和聘用考核人员
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我省进一步向事业单位放权、松绑、减负,让事业单位拥有更大的用人自主权。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和岗位管理权限。事业单位可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管理岗位、自主聘用人员、自主考核人员、自主制定离岗创业办法等。
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
《通知》指出,向市(州)全面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由省级审批改为备案制,招聘计划经有管理权限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备案,省人社厅不再进行批复。市(州)人社部门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当年度本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报省人社厅备案。
向县(市、区)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为了切实提高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效率,解决基层事业单位人才紧缺问题,市(州)人社局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向县(市、区)适度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
向省直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下放公开招聘权限。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权限,下放给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省直事业单位和省直主管部门自主发布招聘公告,自主确定招聘时间、招聘方式,自主审批拟聘人员。省直事业单位和省直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本部门或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直事业单位和省直主管部门自主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
招聘计划备案。省直事业单位和省直主管部门发布招聘公告前,需将《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编制使用审批表》、《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备案)表》、《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承诺书》、《招聘公告》(包括补充公告)、《招聘工作方案》等报省人社厅备案。
考试体检备案。笔试、面试、体检前,需将笔试及面试安排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考试合格线情况及体检安排表等报省人社厅备案。兰内单位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兰外单位体检可以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审批结果备案。省直事业单位和省直主管部门需将拟聘人员审批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
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权限下放给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后,实行承诺制。省直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是承诺制的主体,主要领导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规定进行“萝卜招聘”、因人设岗、绕道进人的问题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下放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权限
《通知》指出,切实落实自主设置岗位等规定。事业单位根据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自主管理内设岗位。自主设置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等级。自主制定岗位说明书,对岗位聘用人员的条件、数量、职责任务等进行规范。
自主管理岗位。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对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单位内部出现岗位空缺聘用人员时,原则上都要进行竞聘上岗。
自主聘用人员。省直事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自主聘用人员、调整人员工作岗位、奖励惩戒、实行竞聘上岗。
事业单位自主考核工作人员和自主制定离岗创业办法
《通知》指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核定工作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由单位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的总量内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类岗位可以合并备案、合并使用。事业单位可依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自主制定、完善、细化本单位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办法和离岗创业办法,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在岗、离岗创业创新。
来源:兰州日报、每日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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