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考拉官微今天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就与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名誉权纠纷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012日做出民事裁定,准予撤诉。
同时,此前,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就与网易考拉的侵害商标权案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决,准予撤诉。
网易考拉表示,虚心接受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未来,将以更加敬畏和开放的心态,诚恳听取、广泛接纳社会、媒体和消费者的建议和意见,耐心、虚心地做好消费者服务。
网易考拉承诺称,提供更高品质商品与服务的初心不变。并且,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网易考拉已于近期设立了5亿元消费者权益保障金,并升级网易考拉“省心购”等一系列消费者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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