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15个月,
时年12岁的玉林博白女孩小花(化名)
被他人当成商品一样,
几经转手卖到广东几个不同的地方。
近日,玉林博白县法院
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或拐卖儿童罪,
分别判处9名案犯林某英和黄某锐等人
有期徒刑两年至十年不等。
事发2016年5月1日晚,博白县旺茂镇12岁的女孩小花独自在外散步时,被两名陌生男子连哄带骗带上了摩托车。随后,小花被该两名男子辗转拐到了广东省廉江市塘蓬镇一个偏僻的山村里。
第一次被拐卖
得知附近村子有人拐来了一个外地女孩,廉江市长山镇的村民林某英便张罗着为年满30岁、尚未娶亲的侄儿林某省牵线。经过见面、商谈价格等程序后,林某省、林某英最终以1.2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小花,并让小花与林某省结为夫妻。共同生活了两个多月后,林某省发现“媳妇”喜欢离家外出上网,且不懂得操持家务,不由得心生厌烦,决定甩掉小花。
第二次被拐卖
同年7月,经村民钟某兰介绍,林某省以1.5万元的价格,将小花卖给了黄某等、黄某锐两兄弟,由对方说服小花给黄某锐当妻子。由于小花年幼好动且时常外出,黄某等和黄某锐担心“养不熟”,到时人财两空损失更大,便产生了转卖小花的念头。
第三次被拐卖
同年9月,经冯某的、黄某其、林某文介绍,黄某等、黄某锐兄弟俩又将小花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时年38岁的卜某银为妻。
至2017年夏季,尚未成年的小花就这样像商品一样被他人数次转卖,并先后被3名“丈夫”蹂躏。
为了尽快结束这种非人的生活,备受折磨的小花暗自作了准备:她偷偷学会了驾驶摩托车,趁“丈夫”卜某银不备藏起对方的身份证件等,以方便自己日后脱身并惩治那些拐卖自己的坏人。
同年8月1日晚,已怀孕数月的小花趁卜某银不注意,快速启动摩托车逃出了家门。经过几天的长途跋涉,历经波折的小花终于回到了博白县旺茂镇。时隔15个月,见到女儿突然出现在眼前,小花的父亲百感交集,随后带着女儿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根据小花提供的卜某银身份证件和相关案件线索,公安民警迅速破获了此案。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9名涉案人员先后被博白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8年12月,博白县法院分别以被告人黄某锐、林某省、冯某的、黄某其、林某文、钟某兰和黄某等犯拐卖儿童罪判处4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四千元至两万元不等罚金;以被告人林某英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9年2月19日,以卜某银犯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
一个孩子被拐的概率可能只有百万分之一,
但对一个家庭,
悲剧一旦发生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如何教孩子与“陌生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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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晚报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杨小龙,人民日报微博
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孙璐
值班主任:蒋晓伶
值班总编:刘化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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