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帮别人“做”了五份材料,遵义一复印店的老板被判处5个月拘役,原来这五份材料竟是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
30多岁的女子向某在正安县某镇开了一家复印店。
去年9月,该镇居民李某、郑某因未进行土地审批无法办理用电上户,二人打听得知办理用电上户需提交修建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于是来到向某的复印店,请向某“想办法”。
得知他们的意图后,向某通过扫描他们提供的原件上传到电脑后,利用图像处理软件,为李某伪造了3份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为郑某伪造了1份房产证和1份土地使用证。
李某、郑某二人后来利用伪造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办理了用电上户手续并安装好电表。事发后,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公诉机关对向某提起了公诉。
近日,正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向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5份,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正安法院依法判处向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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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黎方夏丨审核:周钰姣丨签发:熊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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