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4月19日,“童话大王”郑渊洁因被问为何“童书作家榜”榜上无名,发文质疑榜上部分童书作家销量存在“猫腻”,即通过进校园推销获得高版税收入,认为这种“进校园推销”的行为不妥。该文章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郑渊洁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自己也曾被出版社邀请以卖书为目的做校园演讲,他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孩子自由选择书籍的权利。另外,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被郑渊洁指出的一名知名童书作者确实存在进校园售书的情况。
“童话大王”对自己“未进童书作家榜”的回应,充满了“写实主义”,而因为对另一位知名童书作者点名道姓的批评,使事件的公共关注度骤升。与此同时,也不乏有声音指出,郑渊洁与其所批评的童书作者之间有着个人恩怨,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名人的故事,尤其是名人与名人之间的“恩怨情仇”,自然让人好奇。但在此事中,公共关注的焦点还宜放在“童话大王”所批评的现象是否真实存在,社会又该如何防范之上。
抛开郑渊洁在回应中所提供的“证据”,媒体的调查亦显示,通过进入校园演讲来达到销售书籍的方式,确实早已成为部分图书从业者宣传的“套路”。比如,2013年江苏某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策划负责人曾发文介绍该公司所策划的校园图书营销活动,其中对此类营销活动“优势”的总结让人印象深刻:“该活动因为在校园内通过学校通知召集,所以没有信息告知的成本;因为给学校带来了名家课外辅导的贡献,所以没有公关的成本;因为有名家讲座提升了图书的附加值,所以没有打折促销或优惠促销。此外,如果在一地连续组织几场,仅有的交通成本与收益相比,也显得无足轻重。”
童书作家参与营销,其实在商言商,并无不可。不过问题在于,将营销活动搬进了中小学校园,尽管“效益”非常可观,却值得商榷。一来,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对于童书质量以及买与不买,并没有多少辨别能力和选择空间;二来,营销活动公然在校园上演,校方和老师总难脱干系,甚至一些学校还给学生下达购书指标,这就成了变相摊派。
事实上,禁止商业推广入校,是被义务教育法所明确规定的,童书营销也是营销,不应该因为名人、作家的参与而享有“特权”;再者,作家直接进校推广,让童书销售实际上成了“搞定学校”即可而非对读者负责,这种“回报”机制,也不利于童书创作生态的良性发展。在这个意义上,针对郑渊洁所批评的现象,教育部门还需展开必要的调查,并重申相关行为的边界。
这些年,商业力量以各种方式涌进校园的现象,并不少见。从红领巾、学生奖状上植入广告,到各种机构、商家进校推销,都有被媒体报道过。去年10月,教育部也发文要求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措辞不可谓不严厉。然而就现实而言,总有一些或直接或间接的商业力量对学生市场这块大蛋糕“蠢蠢欲动”,从而把“卖场”直接开进了学校。郑渊洁炮轰童书的“进校推广”模式,再次提醒,相关监管要擦亮眼。
现代社会没有人可以完全脱离商业,包括小学生,商业推广本身也并没有原罪。但之于中小学生群体的特点,校园不应该被各种商业活动所侵扰,这是商业社会应该有的“有所为有所不为”,也是必须守住的一道底线。我们期待更多的童书作者能够有这方面的社会担当,作出积极表率,更呼吁学校和教育部门,能够绷紧责任之绳,共同守护好校园这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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