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4月18日,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振纲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和单位受贿罪一案,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世林出庭支持公诉。
杨世林检察长作为主办该案的员额检察官,全程负责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真全面审查了案件卷宗材料,提审了被告人,对该案的关键事实证据进行核实,精心制作了起诉书、量刑建议书等法律文书。开庭前,反复酝酿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为出庭支持公诉做了充足的准备。庭审中,杨世林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对该案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完整的示证、举证,就法律 适用发表公诉意见,与辩护律师围绕庭审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杨世林检察长直接办案、出庭支持公诉,行使检察权,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要求,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体现,形成了以上率下的领导示范作用,激励和带动全体检察人员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在司法一线带头办案已成为常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一机制必将产生更多更好的成效,推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彰显检察机关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本次庭审还邀请到了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四家单位代表观摩庭审。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张 杨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内蒙古晨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内蒙古晨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