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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一位八旬老伯,以公证遗赠的形式将一套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这在他人看来不可思议:老人育有一儿一女,却为何要将自家的房产为何要给一个外人?
近日,中华遗嘱库苏州吴中公益预约服务中心迎来了一位特殊的登记对象:年近八旬的贾老伯以自述遗赠的形式将一套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
贾老伯家有一儿一女,这在一般人看来不可思议,自己家的房产为何要给一个外人?
▲图源:看苏州
据贾老伯介绍,六年前老伴在世时,因为身患多种疾病,包括吃喝拉撒睡在内的各种照料,大部分都由这位保姆承担,一直持续到老伴过世。期间,她始终任劳任怨、贴心照顾,远远胜过自己的儿女。老伴走后,保姆又一直照顾自己,相反自己的儿女要么在外地很少回家,要么忙于工作或者自己的家庭,根本顾不上他,更不要说来悉心照料了。
贾老伯说,如今自己年事已高,唯一有价值的也就是一套60多平米、市值约120万元左右的住房。由于这套房老伴在世时为共有财产,有一半产权可以归自己支配。而他目前又没有其它更好的方式来回报,所以就决定通过订立遗赠的方式将这一半房产赠送给保姆。“因为保姆来自外地,现在独自一人在苏州,无依无靠,这样的话以后也有一份保障。”
据媒体报道,目前老人的儿女对遗嘱一事暂不知情,那在这种情况下设立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图文无关,图源:东方IC)
钱光辉律师解释,这套房产一半是老人的自有财产,所有权属于老人,所以老人也理所当然地具备自由支配的权利,把这套房产遗赠给保姆就是处分权的一个体现。
“作为子女,确有法定遗产继承权,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作为具有财产所有的一方,即父母有权通过以遗嘱的形式依法处理其个人合法财产,这项权利应当得到子女的尊重。至于能不能将这些财产以遗赠的方式赠与并非有血缘关系的第三人,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法定继承人有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等。”
当然,也不排除一旦老人过世后,老人的子女对遗赠协议提出异议,并且有可能会起诉到法院打官司。但钱光辉律师认为,这个起诉极有可能被法院驳回,因为由中华遗嘱库做的遗赠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新闻报道一经推出,瞬间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老人立遗嘱百万房产赠保姆#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
围绕“老人是否该将房产送给保姆”一事,网友展开了热烈讨论,有网友称“这不是之前热播剧《都挺好》里的情节吗?”
尽管从法律上来说,老人可自由支配这套房产,但不少网友认为,从情理而言,保姆悉心照顾老人本就是职责所在,可以多加点工资,没必要赠予房产,况且还是在儿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平日里保姆的工资也是由儿女出钱支付,就算儿女无法经常回家照料,老人也应当给予适当理解。
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造成这样的结果,和子女对年迈父母关爱不足有很大的关系,赞成老人家自行决定个人财产的继承分配。
最关键的一点:老人需要多多关爱!
作为晚辈,我们抽空就该多些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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