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公众号:娱理,一个专门深挖娱乐圈幕后故事的号。
出轨事件后,记者发布会上致歉的许志安
许志安事件渐渐平息,对比内地诸位明星,当事人“迅速”、“直接”的道歉态度仍然足够新鲜。纵观内地娱乐圈发展的几十年间,面对性丑闻,2014年文章出轨认错似乎成绝唱;而港星面对性丑闻,开发布会公开回应屡见不鲜。
两相对比,“沉默”是内地明星的集体选择,“道歉”则是香港明星的传统主流。
没有一种现象可以孤立存在,娱理工作室经过多番了解,娱乐圈存在如此差异,背后是监管、产业、媒体氛围的合力使然。相比于香港,内地的娱乐产业并不高度发达,舆论环境存在过多的监管干预,“沉默”有用且安全。
我们可以进行一种基于现实的推理,同样是出轨被曝光,假如内地明星选择公开面对,他们将面临什么?而如果香港明星选择装死,他们又将怎样?在“道歉”与“装死”之间,两地艺人隔了怎样的距离?
许志安发布会致歉
监管
广电总局是座大山
“许志安事件发生后,我们也注意到了两地明星处理事件态度的不同,我跟同行讨论的结果就是首先内地和香港体制不一样。(在内地)艺人犯错承认了就是实锤,有可能会面临广电总局的封杀。”在香港从事艺人宣传工作的媒体人小白表示。
熟悉行业可知,政策风险目前已成为影视业最大不可控风险。明星的最大价值在于影视节目的“露出”,而在内地,主要“露出”渠道均受管制,广电系统的“封杀”如影随形。此处广电系统是指包括广电总局、各地方广电局、广播电视播出平台等在内广播影视监管和播出机构,以广电总局的行政导向为风向标。
2014年是娱乐新闻大年,据不完全统计包括李代沫、张默、房祖名、柯震东等在内的12名明星因吸毒被抓,黄海波、王全安因嫖娼被拘留,文章被爆婚内出轨,舆论铺天盖地。
2014年9月,广电总局亮剑,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通过部门规章的形式,公开封杀“劣迹”艺人,媒体称为“封杀令”。
当时网上盛传的劣迹艺人恶搞图
“封杀令”通过禁播、停播有吸毒、嫖娼劣迹艺人的节目,基本断绝“劣迹”艺人的作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传播的可能。广电总局并非首次发布类似禁令,为了净化文化环境,多年来曾下文停播过很多节目,但大都针对个别节目,较少针对某个艺人。2014 年的“封杀令”则是针对一批艺人的集体封杀。
此后涉毒、涉黄艺人均属于被广电系统公开封杀的对象。除此之外,还有因各种敏感问题,各播出平台做出的非公开自我审查,即外界无法查到相关文件,封杀主体通过内部文件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等,对艺人进行影视露出的封禁。
如2018年,李小璐与PG one绯闻事件过后,在广电总局的宣传例会上,其宣传司司长提出“四个绝对不用”标准,其中一项为“有污点、有绯闻、有品德问题的演员坚决不用”,并点名了嘻哈等亚文化。随后,嘻哈歌手也成为敏感艺人,这导致了当时如日中天的GAI周延被湖南卫视《歌手》退赛,有相关人士曾表示,“我们根本不知道是为什么,没接到任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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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的公开封杀没有截止时间,属于永久封杀,吸毒、嫖娼艺人回归大众视野几无可能。而像嘻哈文化的遭遇,风声一过便有回旋余地,属于短期封杀,如《中国新说唱》(《嘻哈2》)顺利播出,嘻哈艺人目前仍然可以上电视,GAI周延的新歌《华夏》也得到了官方点赞。
但即使是非公开的短期封杀,对艺人及相关利益方的损失也是巨大的。于是在内地狗仔接二连三爆出艺人私德问题时,近有张丹峰、吴秀波,不久前有李小璐、白百何,更早还有陈思诚等,选择的都是“装死”。其中的逻辑在于只要不认,就没有口实,明星是否属于“有污点、有绯闻、品德有问题”的艺人,仍有辩解空间。
“也是因为内地狗仔拍的不够直接,就算共处一室,还有被说成夜光剧本的可能。”在香港工作多年的狗仔小伍告诉娱理工作室,在香港,没拍到实锤的明星也会装死等风声过去,但更多时候是狗仔拍得都很直接,甚至“太过”。
“有的很离谱,比如拍阿娇换衣服,当时全城抗议反对《壹本便利》,搞到《壹本便利》要改名。还有《忽然1周》拍了胡杏儿和黄宗泽没有穿衣服,只穿了内裤,太过侵犯私隐,然后就被告了,政府就禁止了《忽然1周》再用长镜头拍人家屋里。”
偷拍事件后,阿娇在阿Sa陪同下接受采访
狗仔文化
大陆、香港两重天
“香港这边的狗仔是不拿车马费的,他们认为你不好真的会写你。”小白认为,两地明星态度不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同的娱乐报道氛围。小白强调,在香港,负面新闻爆出之后,明星不出面澄清的话,狗仔会一直追问下去。“明星和家人都会不得安宁。”
“作为当事人,最有效的阻止舆论扩散的方法就是公开澄清。像之前的陈浩民、曾志伟,这次的许志安,他们都会声明不会再接受更多的采访,而且一定会提到事件进入到了司法程序,不希望司法受到干扰,希望大家适可而止。”“公众对这样的态度是认的。”
截图自微博
香港狗仔属于娱乐记者的一种,1990年由《壹周刊》记者偷拍王祖贤与绯闻男友兴起,《壹周刊》以做社会调查新闻的方式开创了明星偷拍报道的先河。后狗仔文化经由与《壹周刊》同集团的《苹果日报》进入报纸领域,并在2000年初分别在台湾和内地兴起。
狗仔偷拍,通常需要长时间蹲守,并锲而不舍地跟踪目标人物,与侵犯人的隐私权之间界限模糊,曾被香港明星大力抵制,也被公众广泛议论。但这么多年香港狗仔屹立不倒,主要还是源于其在香港的合法性,作为娱乐新闻报道的一种,偷拍被业内认为是娱乐界的调查。
“香港没有什么管制不管制的,我们做的是娱乐行业里的调查新闻,明星接受媒体监督是应当的。”在圈里颇具知名度的狗仔大刘提起职业的正当性,十分笃定。
截图自微博
2003年,狗仔文化在内地开启,始于内地娱乐记者卓伟偷拍刘晓庆出狱。2006年卓伟与冯科成立风行工作室,内地狗仔开始了一段“光辉岁月”。
风行期间卓伟曾报道过马雅舒婚内出轨、王大治董洁激吻、姚笛文章搂抱、锋菲恋、陈赫张子萱恋爱、白百何疑出轨等,多次搅动舆论风云。
舆论领域一直是内地的监管重地,太高调必然会引起关注。2017年各大互联网平台根据主管部门指示,为了遏制明星绯闻隐私报道,净化网络风气,关闭了卓伟、赵五儿、风行工作室、全明星探等19个娱乐大号,狗仔文化受挫至今。
“第一狗仔卓伟”超话页面及介绍
内地娱乐江湖仍有狗仔的传说,却再无成型的偷拍力量。“以前都是行业里声名显赫的大佬,现在有的转型做了娱乐营销,有的去做短视频了,还有的还在坚持偷拍,但是出轨什么的发不出来了。”一位正在了解狗仔转型的媒体人,用“环境骤变”来描述内地的娱乐报道氛围。
于新闻报道层面而言,娱乐报道相对不那么“敏感”,内地狗仔时兴成立工作室进行单干,严格来讲,内地狗仔并不具备香港狗仔那样的合法新闻地位。
2017年后,狗仔账号群体被封即传递着一种明显的管制趋势——明星爆出负面不回应,他们可能还没等来媒体跟踪,狗仔就会先一步被禁,普通娱乐媒体也会对此噤若寒蝉。熬过去,“装死”可以“躺赢”。
截图自微博
产业
港星受制于平台,大陆明星欠约束
“娱乐产业越发达的地方,艺人的职业化程度就越高,他们会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娱乐大众的,有自知之明。”常年报道娱乐产业的媒体人师师认为,香港地区和韩国的艺人离开经纪公司都没法活,而经纪公司通常是大娱乐集团,像香港的TVB,集艺人培训、节目制造、播出平台于一体,“艺人就像是给平台打工的,没啥话语权。”
因为经纪公司的强势,香港娱乐圈对艺人的“雪藏”制度也声名赫赫,即经纪公司可以从制作、宣传、播出等渠道对负面艺人进行全面封杀。
于是我们会经常看到香港娱乐圈这种现象:事业正蒸蒸日上的某艺人,却突然销声匿迹;待几个月甚至几年后,又见其重现江湖。本次许志安事件中的女主黄心颖作为TVB旗下的艺人,已经被TVB暂停了全部工作。
截图自微博@会火
“国内的经纪公司就是输出艺人,并不能影响播出平台。”师师很无奈地表示,“我们的电视台都是国营的,他们可不会主动去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艺人公开表态面对舆论需要很大的勇气,但在香港,不是他们自己愿不愿意说了算,一般都由经纪公司决定。”大刘跟娱理工作室讨论起许志安事件,认为这是一个成熟产业发展呈现的必然结果,而内地的娱乐产业也会被慢慢规范。
因为内地经纪公司的能量有限,不能对艺人形成强约束。而同时,电视台和视频网站也会为高点击率和播放量,往往将明星的名气、流量等纳入重要参考,市场一时以明星论,这就更加重了明星个人的能量。
现实情况即是,内地娱乐产业现在没什么规则可言,“明星最大”。
艺人工作室一览
对比香港,内地明星开个人工作室自2007年之后蔚然成风。工作室制度可以让明星当起自己的老板,将个人利益最大化,因此明星成为了影视产业的供应商,而不是打工者,溢价能力明显变大。此外工作室走账的税率比起劳务报酬税率,也明显降低。
“我跟一些香港演员关系维持的还不错,他们私下会跟我讲,在香港他们会坐地铁、爬山,跟市民一起拍照,没有什么特别的心理。但是到了内地完全就不一样,会觉得自己需要保镖,会觉得自己是个人物。”小白对两地追星氛围对比印象深刻。
对比香港,内地娱乐产业多倚仗“流量”经济,而这也会促使明星面对负面时,不倾向于认错,因为要稳住粉丝群体的心。
“还得考虑黑粉的力量,如果认错了,那些黑粉的语言攻击能力你们都知道的,到时粉丝辩解没底气,路人粉会大量流失。内地就这风气,不能认,一直以来大家也都这么处理了。”一位明星经纪人对娱理工作室表示,流量经济时代,品牌主看上的是明星的收割能力。只要粉丝不流失,金主就会不抛弃不放弃。
对于制作公司而言,与明星签约时,合约中会对其可能带来的较大负面影响,列明以免争议。娱理工作室根据一位影视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协议获知,一般性负面新闻并不会影响到艺人,艺人被定性为违约的行为主要有两部分:
其一为具体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吸毒、嫖娼、涉黄、赌博、酒驾、非法组织及集会等;其二为合约生效后,因艺人原因导致制作方明确遭遇损失的情况,如剧目制作、发行、宣传、评奖受到主管部门的禁止、市场排斥、公众抵制等。
相关条例示意图
只要不干出违法犯罪的事,一般性负面新闻难以彻底撼动内地明星的影响力和变现能力。
娱理工作室获知,不管是制作方还是品牌方,都会在跟明星的合约中约定具体的不良影响条款,属于常规条款。不过现实情况是明星出负面是常态,但多数只是几天舆论的热度,甲方追责的情况并不多,不久前的唐德诉高云翔一案还被媒体称为“诉劣迹艺人第一案”,可见其稀缺。
“有可能是因为条款上没涉及,也有可能跟明星还有其他的合作,只要不是明显的违法犯罪,都好说。”一位娱乐法律师对娱理工作室表示,“内地是人情社会,明星出点事,甲方往往不会立刻翻脸捅刀。”
毕竟,内地影视行业现在最重的还是明星。
高云翔被正式起诉,以及首次回应
本文采访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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