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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借贷。
倘若对方不肯还钱,
而你保存了相关证据,
法院会支持吗?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
陈某、邱某本是同乡,也是初中、高中同学,两人关系较好,一直保持联系。
2017年1月16日,邱某通过微信向陈某借款,“有个项目急需签约,我手头不够,找你周转两三万,22号给你。”
于是,陈某分别通过建行网银支付、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向邱某共计支付了2万元。
邱某微信回复道:“收到收到”“ 感谢了,过几天给你。”
2017年1月22日后,陈某多次向邱某催款,但邱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凌晨去收账、扑空了 ”
“ 汇票未到账 ”
“再晚一点给你,最近在做筹备 ”
“下次给你 ”
因邱某迟迟不肯还款,陈某遂将老同学邱某诉至开福区法院,要求邱某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并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微信账户信息等证据材料。"我当时在广西,被告在湖北,不好出具借条。"
法院认为,公民之间意思表示真实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借款,虽未出具借条,但其与原告在微信上的交流足以构成借贷合意,在原告向其支付2万元借款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已经成立,被告邱某应向原告陈某归还所借借款本金2万元。
对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2100元,法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邱某向原告陈某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2100元。
法官提醒,网上转账存在一定的风险,而取证并非截取聊天记录那么简单,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需要具备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所以,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哪些可以作为证据材料?
如:证明双方借贷合意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微信转账记录、身份信息证明(你要证明这是对方使用的微信,这个你可以通过微信真人头像、朋友圈照片、微信实名认证、绑定的手机号码、运营商协助调查等途径进行核实)等证据。
微信借款还要注意:
1. 转账前要确认对方身份,可通过电话录音、视频通话、短信等形式核实。
2. 网上转账后应及时补借条,借条一定要规范;同时转账附言要写好,应标注转账用途。
3. 建议尽量采用传统的借条及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借款。
来源:潇湘晨报(xxcb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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