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涉嫌非法接种
九价宫颈癌疫苗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的通报
今年3月24日,我省有关部门接群众来信,海南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以下简称:银丰医院)涉嫌非法接种九价宫颈癌疫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批示,要求深查依法严处。省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了联合调查。经前阶段查实:银丰医院在未获得疫苗接种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开展九价宫颈癌疫苗接种,违规出借科室对外合作,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4月18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对其作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没收201496.8元违法所得并处以8000元的罚款(详见备注1)。药监部门调查发现银丰医院使用的疫苗来源渠道不规范,可能涉嫌使用假疫苗的情况,现正在进行调查。
我们将秉承以人民群众利益为中心,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坚决打击侵犯群众权益的行为,坚决维护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发展大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成立由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等部门组成专项小组,督导依法查处。二是由药品监管部门组织查封银丰医院药品,以便彻查疫苗来源情况。三是对银丰医院涉嫌使用的假疫苗,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查清违法事实,查实后依照《药品管理法》给予顶格罚款。四是对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对在银丰医院接种疫苗的人员进行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由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派监督人员进驻乐城先行区,指导、协调、会同琼海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在后续调查中,如发现其他医疗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公安厅
2019年4月28日
备注:
1、关于琼海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的说明。
(1)银丰医院未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预防接种”许可,擅自进行九价宫颈癌疫苗接种行为,违反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2)银丰医院出借医疗美容科给美伯门公司开展“医疗美容”等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银丰医院超范围执业,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上,处以三千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截至目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具备九价宫颈癌疫苗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仅博鳌超级医院和睦家疫苗中心。自2018年4月28日以来,共接种18521针的接种服务,共有4348名客户完成半年三针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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