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已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事关“小金库”
有哪些新变化你怎么可以不知道
据介绍
这次征求意见有什么
最值得关注的亮点
先来一起看看
租住公租房
每月公积金租房提取可提实际房租
对基本住房保障对象(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予以适度倾斜。
据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支持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开展,本次提取政策修订拟对基本住房保障对象(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予以适度倾斜。
对属于基本住房保障对象的职工,通过网站、电话、微信等自助服务平台或深圳市租赁平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租金支出,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其他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租房提取额度仍按照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执行。
限制交易类住房、共有产权房
可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购住房按照本市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存在限制交易情形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商转公贷款。
据介绍,目前,职工购买限制交易类住房和共有产权类住房时提出公积金贷款需求的情况增多,且预计未来购买此类住房的职工家庭将持续增长。考虑到这类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迫切需求,本次贷款新规拟新增限制交易类住房和共有产权类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新规规定——
规范拆迁和回迁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拆迁住房,借款人在未还清贷款前为贷款追加足额抵押担保的前提下,市公积金中心可以支持办理该住房的抵押权注销。
据了解,目前深圳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中,拆迁住房往往涉及到借款人在未还清贷款前需要注销抵押权的情况。为妥善解决该问题,保障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贷款资金风险——
此外,对于因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回迁住房新购面积而出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新规明确——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
还有哪些重点?
规范购房提取业务受理情形
该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本次提取规定修订,拟进一步规范购房提取业务受理情形,对房产权属证书上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其他权利人的购房提取进行限制。
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将不予受理。
明确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类型
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提取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商品住房”的内涵,删除了不符合现行城市住房供应现状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取情形;贷款新规还明确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类型、申请变更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应结清贷款的要求,规范了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放款前提、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等。
取消两项提取业务证明材料
据了解,现有提取规定中,职工办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业务时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办理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销户提取业务时需提供“永久居留权证明”。
为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此次修订拟调整不适宜现行提取业务开展实际的相关证明,取消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永久居留权证明”等证明材料,职工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或回乡证、台胞证。
4月24日,福田中心区。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 顾威 摄
违规提取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目前该新规正面向社会各界
公开征求意见
这些新变化对你影响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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