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4月29日下午,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燃气配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召开,对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方案进行了听证。
按照落实有关政策、服务保障民生、优惠困难群体、保障供气安全、适度疏导上游涨价因素,促进供气企业增效降耗的原则,参照周边城市价格水平,市发展改革委提交听证会的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销售价格方案有两个:
方案一:按照省规范公式计算,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由0.67元/立方米下调为0.65元/立方米;销售价格为2.70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上调0.30元/立方米,比省基准门站价格上涨的0.36元/立方米少调0.06元/立方米。少调部分由燃气经营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消纳。
方案二:综合考虑上游门站价格调整、增值税率下调因素,参照与我市上游同气源的邯郸、邢台、保定市已于去年出台的配气价格水平,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由0.67元/立方米下调为0.63元/立方米;销售价格为2.68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上调0.28元/立方米,比省基准门站价格上涨的0.36元/立方米少调0.08元/立方米。少调部分由燃气经营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消纳。
同时,按《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管〔2016〕116号)要求,一并提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联动条件。当上游价格调整造成居民用天然气购进价格变化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同向联动疏导。调整额不足0.05元或调整额超过省基准门站价格20%的部分,累计到下一个周期疏导。
联动周期。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周期一般不少于1年;联动周期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听证方案还提出了对特殊群体生活用气实行价格优惠政策。低保户、特困职工户用气在第一阶梯气量内的,优惠0.2元/立方米。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在规定采暖期内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执行第一阶梯价格。
来自社会各界的25名听证会参加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大家围绕听证方案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对此,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在认真研究听证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方案进一步完善,对调价方案关联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后,转达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据悉,此次价格听证方案的提出是为了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一系列政策精神,按照完善价格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鉴于上游省基准门站价格已于去年6月10日上调的情况,疏导了终端用户销售价格。
我市主城区现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是2010年10月施行的。8年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22.3%,销售价格两个方案分别上涨12.5%和11.67%;主城区现有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用户约148.19万,户均用气约10.5立方米/月。两个方案户均月增支分别为3.15元和2.94元。我市提出的配气和销售价格方案略低于全省设区市平均值。
我市主城区居民用燃气配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将在按法定程序研究报批后,公布执行。
本文来源:石家庄发布(shijiazhuang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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