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4月29日消息,2019年4月2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一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曾志权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曾志权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曾志权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华社
标星+置顶南方都市报
一秒找到南都君
▼
▊ 南都君特选(戳下方标题)
点个“在看” ↓↓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南方都市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南方都市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