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他才31岁,还是个孩子! " 这回真的惊呆了

作者:杭州交通918 来源:杭州交通918 公众号
分享到:

04-30


本文为杭州交通91.8综合发布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顺德交警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他还是个孩子!你们为什么罚那么重?”


乍一听到这句话,还以为又是哪家的熊孩子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是一个已经31岁的“孩子”。


4月17日上午,一辆鄂F号牌重型牵引车行经佛山一环南延线顺德南水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截停检查,司机下车后出示了驾驶证。驾驶证上的照片是司机本人,但上面的姓名、住址等字迹粗糙,甚至有字体墨迹走水,民警立即将资料输入系统里查询。结果,却查不到资料。



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狡辩称这个驾驶证是他朋友的,他有证,但忘记带了。民警通过他的身份证号查询发现该司机驾驶证已被注销。


瞒不过交警,司机只好老实交代,原来,司机姓陈2010年考取了B2驾驶证后开始从事运输行业,2011年因交通肇事罪被拘役和吊销驾驶证。但陈某想继续干回老本行,偶然一次上网一个广告信息的弹窗引起陈某注意,上面写着可以快速领取驾驶证。



一心想要拿证的陈某看到这则消息后,通过微信联系到了办证人员,一番讨价还价后以100元成交。


4月18日,陈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根据相关规定,使用伪造驾驶证陈某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此,其父母情绪异常激动:“你们太过分了,他还是个孩子,才31岁!你们为什么罚那么重?”



31岁还是个孩子?民警现场听到这句话都懵了!虽然说无论子女年龄多大,在父母眼中永远都是孩子,但是这对父母错误的溺爱只会毁了孩子!事实上,无论是孩子还是成年人可能在处罚的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在对错的评判上应该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但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更重要的是,一旦出了事,对无辜的家庭和企业都会造成伤害。

你还是个孩子,你怎么不穿上开裆裤啊?

一起戳鄙视!

阅读38349
举报0
关注杭州交通918微信号:hzfm918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杭州交通918”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杭州交通918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杭州交通918

微信号:hzfm918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